过失责任的适用。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对信赖利益的保护,对在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当事人权利的救济,为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对 转租的合同解除权。现实生活中,次承租人为避免出租人以此为借口解除合同,通常要求出租人在转租赁合同上签字确认,这样就可以排除出租人此项合同解除权。然而,出租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2732.html -
了解详情
的设计,为了对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信赖利益的保护,基于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因其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与合同有密切关联性,在吸收 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过失地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 (或仲裁机构)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同样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1695.html -
了解详情
的设计,为了对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信赖利益的保护,基于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因其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与合同有密切关联性,在吸收 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过失地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 (或仲裁机构)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同样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5830.html -
了解详情
之原则,此原则为美国判例所承袭,日本通说均认为以损害发生时为准。笔者认为,原则上应以表意人为意思表示时为准。理由是,第一,以损害发生时为准对表意 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其理论依据是,信赖规则是主张公平正义的衡平法衍生的一项规则,公平正义是它的追求目标和理念,这就要求它必须以保护公平之必要为适用规则的前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4947.html -
了解详情
了人类的一般道德情操和自然正义观念,而公益、社会秩序、信赖保护、社会效率、不保护权利上的休眠者等都不能使该构成正当化。将时效定性为权利推定 状态未必吻合。因为权利人长期不行使权利可能是出于对义务人的宽容,而义务人长期不履行义务通常表现为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反。即便前述对比能够成立,显然其仍以对权利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2949.html -
了解详情
的基本原则起着统括作用,而善意取得制度与物权行为无因制度则是该原则的逻辑延展。 (一)物权追及力与物权公示主义 物权为对世权,除物权人以外,其他人均为 行为时,如其要件事实系由于其信赖保护受不利益人之协助(Zutun)而为成立者,其信赖应受法律之保护。外观主义虽未形成系统的外观理论,但它对法律外部要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1773.html -
了解详情
在于促进资金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故该原则在确定无效担保民事责任中也特别强调了对债权的保护,却忽略了担保人信赖利益等的保护。 二、现行法律在确定 相抵规则非常复杂,确定过错比例困难,管理成本太高。比较过失,就是要求当事人按照与其过失相适的比例承担损害赔偿,并实行责任相抵,在赔偿权利人也存在过错的情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1444.html -
了解详情
合同义务,才导致了不同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缔约过失责任。 其次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的是一种信赖利益。根据无损失、无责任原则,缔约过失责任也须有损失,但这种 有一定的相互制约。因此,不能认定双方必须尽诚实信用的先合同义务,而从排除了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的时间上的要求。只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也作出接受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7173.html -
了解详情
特点有二: 其一,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建立的法理基础是物权公示原则与登记的公信力,第三人信赖不动产登记而取得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其二,这一制度的内容是 变动不生效,物权公示对物权变动起决定性作用。同时,除登记外,尚需要有物权合意,即要求物权出让人与物权受让人之间就直接设立、变更或废止该项物权的意思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5455.html -
了解详情
认定就可以适用风险理论尚值推敲。 (二)从举证责任的承担角度分析 1、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演变趋势 举证责任的承担,是证明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大陆法系的证明责任 。该案确立了一个重要规则,在消极的虚假陈述,如不披露或信息遗漏的案件中,原告证明信赖的要求被降级,只要证明客观的信赖(重大性)即可,即法院可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520.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