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于死刑案件,不仅由陪审团决定刑事被告人被控罪名是否成立,而且必须由陪审团裁定是否适用死刑。[16]日本2009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裁判员制度。对可能判处 论,我们认为应当对再审程序采取以下改革措施:第一,在提起再审理由上确立有限一事不再理原则(禁止双重危险规则),区分有利于被判决人和不利于被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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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死刑案件,不仅由陪审团决定刑事被告人被控罪名是否成立,而且必须由陪审团裁定是否适用死刑。[16]日本2009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裁判员制度。对可能判处 论,我们认为应当对再审程序采取以下改革措施:第一,在提起再审理由上确立有限一事不再理原则(禁止双重危险规则),区分有利于被判决人和不利于被判决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67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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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死刑案件,不仅由陪审团决定刑事被告人被控罪名是否成立,而且必须由陪审团裁定是否适用死刑。[16]日本2009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裁判员制度。对可能判处 论,我们认为应当对再审程序采取以下改革措施:第一,在提起再审理由上确立有限一事不再理原则(禁止双重危险规则),区分有利于被判决人和不利于被判决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67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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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检察院提起抗诉,这样会产生许多负面效应。就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而言,它违背了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是对当事人民事处分权的侵犯;它破坏 行为造成的,为了防止这种行为发生,增加规定了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促使人民法院尽早地督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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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法院调解工作会议的精神。为了实现案结事了,笔者认为必须遵守一下原则:①、依法改革原则,三大审判方式改革是人民法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 是,新证据成为最合理的依据。 4、新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必须与旧的最佳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一致,如果证明的是同一事实,则无须动用再审程序。如原告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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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基本一致,故没有说谎。淮安中院裁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再审期间,原告对该测谎鉴定结论质证认为,该测谎结论不是法定证据,不起证明作用,并明确表示拒绝对自己 发生的客观事实,所有的证明方法都是依靠司法制度的程序设计它并一定是最有效的发现真实的手段,却是迄今为止最合理的一个制度。这是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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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作出了实体判决,所以其再次起诉,应当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驳回甲的起诉。也有人认为不应当适用一事不再理驳回其起诉。实际上,这个案件中是不应当 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对纠纷解决提出的一个新要求。 最后,抬高提起再审程序的门槛。再审程序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新确认,也是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一个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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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无须经过当事人的申请再审。立法上这样规定,这是我国“实事求事,有错必纠”原则在民事审判领域的体现。但笔者认为,此规定也是不合理的。根据民法中 WTO的今天,同世界法律制度接轨的需要。大陆法系的一些主要国家,普遍被允许引发再审程序的法律主体,原则上仅限定为当事人,至于检察院只是在有限的维护法律统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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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的法院调解书,若存在违反合法原则、自由与公平原则,虽不得上诉,但当事人可以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调解书确有错误当事人没有申请再审 仲裁等。笔者认为,法院以裁定不予执行的方式处理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的效力,是不合理的。因为不予执行裁定的法律效力仅是终结执行程序,并未直接撤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56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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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的诉讼请求。该规定实际上为行政机关在判决后行使自由裁量权、变更不合理行政决定创造了条件。在诉讼程序中对这类案件进行调解 ,使行政机关改变不 的情况进行审查。只有确认和解协议确定履行了,才能送达准予撤诉、撤回上述或再审申请裁定。 4、关于和解协议的效力与结案方式。 如前所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并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80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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