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起诉;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规定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六个月的次日起,经过三十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308、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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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起诉;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规定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六个月的次日起,经过三十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308、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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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要求原告人撤回起诉。原告人不撤诉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 案件,可以依照本意见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径行判决、裁定: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作出裁定的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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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应规定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具体上诉操作规程如下:一审法院在送达裁判文书时,同时向当事人出具《人民法院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证明书》 ,做到“有告必立”,减少人民法院的职权主义色彩。至于经过审查或审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从而取消职权主义条件下产生的“不予受理”这一有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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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应规定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具体上诉操作规程如下:一审法院在送达裁判文书时,同时向当事人出具《人民法院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证明书》 ,做到“有告必立”,减少人民法院的职权主义色彩。至于经过审查或审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从而取消职权主义条件下产生的“不予受理”这一有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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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证据。 中国大陆实行选择复议原则,即使经过复议,通常也仅为一级。因此,为查明案件事实,中国大陆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方式为言词辩论(即开庭审理) 法院审查诉状,认为不应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违背法定程序的,附加理由以裁定驳回起诉;二是行政法院以裁定方式对证人或者鉴定人进行科罚处分;三是由行政法院以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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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行政裁判的执行案件(包括对原告和对被告的执行)却逐渐下降。经过法院裁判的行政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的比例,从《行政诉讼法》实施初期的73.7 案件2373件,而当年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行政案件达10014件。在当事人上诉后,二审法院撤销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一审裁定、指令立案审理的行政案件33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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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实体法的问题,这个问题只有在案件经过实体审理后才能解决,因此原告拒不变更被告的,应当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而非裁定驳回起诉。 2.遵循严格依法原则和从宽原则 号,1992年7月14日)第186条规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直接驳回起诉,案件就终审了;但如果一审驳回起诉错了,二审法院不能直接作出终审判决,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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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再理原则等为由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定作为法律审的审理客体,是可以考虑的问题。 如果今后我国民事诉讼法认可当事人双方协议约定不服一审判决时,可直接就法律问题 (六)发回重审以及移送后的程序适用问题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如果上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的,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问题是撤销原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80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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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裁判,因此这一裁判不能提起中间上诉,直到二审实体审理结束才发现当事人不适格,二审不得不裁定驳回起诉,而这是成本多么昂贵的救济方式! 2.涉及法院 版。 [28]管辖权概念还存在一个重要的定义错误。管辖权被通说定义为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错将上位概念定义下位概念,致使上诉管辖权、再审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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