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法的结构及侵犯的客体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位于第三章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18条。 【参考文献】 {1}韩耀元,王文利.如何理解利用影响力受贿罪[J].中国监察,2009(23) :56. {2}于志刚.关系人受贿的定罪规则体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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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法的结构及侵犯的客体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位于第三章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说及其贯彻[J],贵州大学学报,2009,(11):20。 [13]何承斌.受贿罪客体比较研究[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4,(9):12。 [14]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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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目标就是建立产权明晰,责权分明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控股公司作为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及实现政企分开的有效途径,被认为是落实国有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能按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从上述司法解释看,两高将实践中一些受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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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修正后的《刑法》第163条规定的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行为确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刑法》第385条的罪名仍然是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752、752页。 ②⑩孟庆华:《受贿罪研究新动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第3744、440446页。 ③王作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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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共同实施受贿的实行行为时,分别以公司人员受贿罪、受贿罪定罪处罚。在其他情况下共犯与身份的处理,原则上只须分清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按照违法 版】)》,株式会社东京りがルマインド2001年版,第309-340页。 [42] 张明楷:受贿罪的共犯,载2002年第1期《法学研究》,第47页。 [43]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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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对于足球裁判的受贿行为,可以依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依法批捕、提起公诉。现在,问题的焦点是,中国足球协会(以下简称 ,足球裁判员不是中国足协雇佣的像“保洁员”、“厨师”、“保安”一样的从事劳务活动的人员,而是体育竞技中的裁判员,是足球场上的“执法官”,他们负责对具体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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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重要而又普遍的问题,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是否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些同志认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广大群众接触面最广的一级组织,其人员的 人员的身份。对这部分人收受他人财物的,既不能定受贿罪,也不能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或者侵占单位财物罪,只能作党纪、政纪处分。这是立法疏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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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认识: 1、商业贿赂罪——刑法第163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理由是:职业俱乐部之间的足球赛实际上是一种商业活动,而足球 代表中国足协的“职务行为”,裁判在执行比赛时就是履行公务,根据刑法判定其有受贿罪。 3、无罪说——我国刑法已经实行罪刑法定原则。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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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既不构成受贿罪,也不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那么,该行为是否可构成犯罪呢?笔者认为不构成 的,不得定罪处刑。”因此,该行为并不是犯罪行为。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在管理村务时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务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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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以法研[2004]38号文答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为人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以后,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侵占本单位财物、收受贿赂、挪用本单位 受贿罪的特别规定,也不是对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特别规定,而是一种并无实质意义的提示性规定,是为了防止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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