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损害事实发生,因而应当承担相当的合同违约责任。此种观点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民事责任性质界定为违反民事合同的契约责任。 第二种观点为侵权责任说,认为医疗损害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这属于《民法通则》调整的范围,即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侵害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样去理解和认识问题,更便于适用《民法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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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负担的表现,则无法把解除权及其行使、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物权请求权对应的义务、利息的支付义务等负担表现排除于违约责任的范围,使得概念没有准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 造成的损害的制度。在这种意义上,减少价款不属于违约损害赔偿的方式。(3)但从另外的角度讲,即减少价款系填补买受人因买卖物有瑕疵却多支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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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将会不断发展,其不能完全由合同外责任,即侵权责任的概念来概括。《侵权责任法》在界定侵权责任保护对象时,仅以是否保护债权为区分标准,没有 ,同时,交易法则(即等价交换规则)决定了,合同法中的损害原则上应当以可预见性标准进行限制,这就是说,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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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以合同法来保护固有利益 在债法现代化改革之前,《德国民法典》中合同法和侵权法对受害人的救济力度,除了受保护客体的范围与可归责性之外,在可归责性的证明 产生和适用实属不得已而为之,那么,在我国民法制度特别是合同法中违约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侵权法的一般条款以及合同法和侵权法中替辅助人承担责任等制度与德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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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以合同法来保护固有利益 在债法现代化改革之前,《德国民法典》中合同法和侵权法对受害人的救济力度,除了受保护客体的范围与可归责性之外,在可归责性的证明 产生和适用实属不得已而为之,那么,在我国民法制度特别是合同法中违约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侵权法的一般条款以及合同法和侵权法中替辅助人承担责任等制度与德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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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以合同法来保护固有利益 在债法现代化改革之前,《德国民法典》中合同法和侵权法对受害人的救济力度,除了受保护客体的范围与可归责性之外,在可归责性的证明 产生和适用实属不得已而为之,那么,在我国民法制度特别是合同法中违约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侵权法的一般条款以及合同法和侵权法中替辅助人承担责任等制度与德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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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以合同法来保护固有利益 在债法现代化改革之前,《德国民法典》中合同法和侵权法对受害人的救济力度,除了受保护客体的范围与可归责性之外,在可归责性的证明 产生和适用实属不得已而为之,那么,在我国民法制度特别是合同法中违约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侵权法的一般条款以及合同法和侵权法中替辅助人承担责任等制度与德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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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以合同法来保护固有利益 在债法现代化改革之前,《德国民法典》中合同法和侵权法对受害人的救济力度,除了受保护客体的范围与可归责性之外,在可归责性的证明 产生和适用实属不得已而为之,那么,在我国民法制度特别是合同法中违约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侵权法的一般条款以及合同法和侵权法中替辅助人承担责任等制度与德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411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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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以合同法来保护固有利益 在债法现代化改革之前,《德国民法典》中合同法和侵权法对受害人的救济力度,除了受保护客体的范围与可归责性之外,在可归责性的证明 产生和适用实属不得已而为之,那么,在我国民法制度特别是合同法中违约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侵权法的一般条款以及合同法和侵权法中替辅助人承担责任等制度与德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350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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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门槛,扩大了医疗事故的范围,基本上能够保证患者在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人身损害后获得相应的赔偿救济,故重新界定后的医疗事故概念能够得到社会较为普遍的认同 类基本的民事责任。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医疗活动本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究竟是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抑或是两类责任之竞合,在理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60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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