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双方协商以物抵贷,第二种情况是法院执行过程中裁定将债务人财产抵偿贷款,第三种情况为破产程序中经分配程序分配给银行实物抵偿贷款。由于银行收回 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其二,作为规范不良资产剥离划转处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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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该条规定在实践中难以操作且容易造成不良后果。如果原判正确,或再审恶意诉讼,在再审期间再审人转移、变卖、藏匿财产或申请破产,目的 判决的执行,如法院认为却有必要也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保全后依职权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该条规定在理念上有悖于司法独立原则,法院独立必须要落实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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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执行规定》第102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况有:(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 执行的因素。有些法院为提高执行率将中止案件报结,也不将中止执行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待申请执行人来催办执行时主观恢复执行。这两种现象都是不可取的,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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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检察机关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具备法定情形,而提起再审和申请再审的程序。狭义的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司法机关 十六章),非诉讼程序包括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由于审判监督程序在性质上根本不属于非诉讼程序范畴,而是诉讼程序标题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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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判决,其内地执行会严重影响当地生活秩序,导致企业破产,工人失业,内地法院是否应以社会公共利益拒绝认可和执行。[70]在这一情景中,两地法院考虑的 的情况。根据《安排》,在香港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司法判决程序并不受当事人申诉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影响,只有在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再审裁定后,香港法院经审查核实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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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调解书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对调解书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由此将法院调解 的案件。如关于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等案件的诉讼,立法已经明确不能采用调解方式结案,若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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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继承权纠纷,自继承之日起超过20年的起诉,在受理后经审查发现时效已届满,且原告不撤诉,被裁定驳回起诉后, 积极地履行义务,而是于债务履行期满前隐匿、转移、变卖财产或者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等,致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落空。 三、以规避法律、逃避法律制裁为目的的申请撤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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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财产隐匿、转移或变卖,或者被执行为逃避强制执行而躲藏起来,或者搞所谓的假破产,致使强制执行进行。 (三)在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以暴力阻挠执 ,即“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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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条的置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该条规定在实践中难以操作且容易造成不良后果。如果原判正确,或再审恶意诉讼,在再审期间再审人转移、变卖、藏匿财产或申请破产,目的是拖延执行,逃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4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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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突出一审和尚未生效)进行必要的限制;对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但尚未判决的案件,其报道的内容和方式必须征得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的同意。第二,从新闻舆论监督的 ,即同一案件只能再审一次;4最高人民法院终审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5无纠正可能的判决、裁定不得申请再审;6无纠正必要的不予再审。见景汉朝 卢子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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