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员利用代管他人财物之机实施侵占行为,笔者认为符合侵占罪的规定,不构成单位犯罪仅仅意味着该单位不必为此而承担刑事责任,并不能因此而免去负责人员和责任人员的 均有例外。如第246条侮辱、诽谤案件中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第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中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形,第260条虐待案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8133.html -
了解详情
司法中才总结和提炼出某些体现正义要求的刑事责任原则,并进而将有的原则立法化(如罪刑法定原则即是)。刑法正义性的表现之一,就是要在惩罚犯罪、防卫社会 的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非法剥夺、限制被拐卖者人身自由,伤害、侮辱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但是,我国刑法中违背禁止重合评价原则的立法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7896.html -
了解详情
。对于第一类自诉案件,单位能否成为犯罪主体?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根据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毁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和侵占 刑事案件,主要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违反刑法分则第十章,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犯罪案件;[④]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7219.html -
了解详情
体系全面分析,一方面,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具有一定的法理科学性:⒈符合宪法原则和刑法精神,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⒉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惩治 为目的,改良监狱制度,完善矫正政策。监狱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改造罪犯,传统监狱制度以刑罚报应的思想和歧视体罚侮辱的方式对待罪犯已不适当今时势,不利于对罪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7191.html -
了解详情
,自诉人有先接受和解尝试之要件,即关于侵害居住自由、侮辱诽谤、妨害书信秘密、伤害、恐吓、毁损等各罪,加害人须先于邦司法部所指定之调解机构进行和解, 、矫正犯罪、恢复社区秩序之目的。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和解,并不是刑事案件刑事部分的和解,实际上是民事部分和解之后,被害人对加害人刑事处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6324.html -
了解详情
,自诉人有先接受和解尝试之要件,即关于侵害居住自由、侮辱诽谤、妨害书信秘密、伤害、恐吓、毁损等各罪,加害人须先于邦司法部所指定之调解机构进行和解, 、矫正犯罪、恢复社区秩序之目的。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和解,并不是刑事案件刑事部分的和解,实际上是民事部分和解之后,被害人对加害人刑事处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6143.html -
了解详情
(即与婚姻、家庭、名誉、身体有关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如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侮辱罪、诽谤罪、侵占罪);(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 ]郭建安。犯罪被害人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2][日]田口守一。刑事诉讼法[M].弘文堂,2001。 [3][日]小六法[S].有斐阁,平成13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4005.html -
了解详情
在刑事诉讼中采取威胁、引诱、刑讯逼供的手段或者对诉讼参与人进行人身侮辱等。就程序性权利而言,主要是指对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进行剥夺或限制,从而造成对 对待控辩双方,特别是要平等对待处于弱势的刑事诉讼被告人。因此,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理念实质上是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理念。 总之,要确保在刑事审判中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3341.html -
了解详情
,应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法,责成被告人赔偿受害人及家属的损失,如医疗费、丧葬费、抚养费等。 7.刑法第237条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规定。 [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5]罗季常、胡启忠。我国刑法对少数民族的适用问题初探[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90,(2)。 [6]侯敏。坚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1241.html -
了解详情
诉讼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行使;(2)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和惩罚;(3)保证有罪的人得到公正的惩罚。以上三点,第一点是从诉讼过程中说的, 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上述规定侧重与事后对伤害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0882.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