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两大诉讼交叉时在适用上的关系,完善民事权利的司法救济途径。具体如下: 首先,有利于确立不同诉讼的证明规则。虽然民事诉讼的认定事实与刑事诉讼的认定事实基本一致,但是二者在证明对象、举证责任、认证规则、证明要求上均有较大的差异,故刑事诉讼证明不能代替民事诉讼证据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5789.html -
了解详情
法律制度为背景的日本、我国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以及我国目前现有的拒付处分制度为对象进行全面的比较研究。 一、日本的拒付处分制度 以日本的拒付制度为对象, 141条的多次更改最后归于失败的结果上可以得到证明。(2)在我国,票据信用交易仍作为行政部门规制的对象,一旦出现拒付情况,将按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2426.html -
了解详情
罪供述,忽视甚至无视犯罪嫌疑人所作的减轻或者无罪的辩解。 2.证据收集缺乏被证明对象的针对性。一是办案人员缺少对犯罪构成的分析研究,只注重收集客观行为的证据 标准,只注重批捕前的侦查工作,忽视批捕后的侦查取证工作。这种情况多发生在证明主观故意的证据不好收集的案件上,如诈骗、合同诈骗、强奸、受贿等案件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2419.html -
了解详情
满多能力所限,可能难以分清甚至根本分不清各种证据的类型、意义、举证方式、证明对象等,或该举证的而未举证,或所提交的证据在程序上不合规则要求, 作用。 举证指导的释明事实上源于复杂的举证责任分配原理,而举证责任的分配原理和证明标准的确立几近虚无晦涩,[8]如果没有法官或仲裁员在这方面的释明与指引,判决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2169.html -
了解详情
因此,我们绝不能固守传统契约的观念来扼杀新生事物的发展。 当然,仅以客观存在来证明上述实践的合理,是不够的,容易陷入“存在即是合理”的谬误之中。我们也不能 : 本文的主要内容曾以“行政法上的假契约现象 — 以警察法上各类责任书为考察对象”为标题,发表在《法学研究》2001年第5期。本文将细致分析我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224.html -
了解详情
债权让与制度之规范目的和逻辑结构迥然相异。因此,笔者以债权双重让与为主要分析对象,选择制度设计中利益衡量和逻辑贯彻这两个剖析工具(我认为,妥当的利益衡量是 为由向原债权人或后受让人主张不当得利的返还。 然而,意之善恶为心理事实,其证明甚为困难,故其规定徒增债权让与之复杂程度,削弱债权的流通性。于是,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8556.html -
了解详情
法官适用和民众了解法律制度的全貌;第三,三大诉讼的实体性规范如证明责任、证明对象、证明标准等核心规范其差异性还是很大的,很难统一在一部法典之中。笔者 为基础,以有条件的一审终审和三审终审为必要的补充,通过对诉讼金额和审理对象的限制进行合理控制,使审级制度能够适应民事诉讼多层次的需要。[12]这种建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3989.html -
了解详情
请求或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以及对请求依据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所各自独立进行充分证明。不难看出,该诉讼体系中有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是一旦当事人在不正确或 质证权利和责任的问题,而从证据本身的性质看,它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可见,证据证明对象主要是民事实体法范畴的内容,即涉及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2168.html -
了解详情
其债权让与制度之规范目的和逻辑结构迥然相异。因此,笔者以债权双重让与为主要分析对象,选择制度设计中利益衡量和逻辑贯彻这两个剖析工具(我认为,妥当的利益衡量 人为由向原债权人或后受让人主张不当得利的返还。然而,意之善恶为心理事实,其证明甚为困难,故其规定徒增债权让与之复杂程度,削弱债权的流通性。于是,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912.html -
了解详情
事实,并不是在每一诉讼中都会成为当事人争执的对象,因此出于公正、便利等方面的考虑,将这些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给否认原告主张的被告,由被告方对此负 :《契约之成立与生效》,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页172。 [38]这样分配证明责任也符合“盖然性说”这一新的学说,“盖然性说”以待证事实发生盖然性的高低作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44837.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