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两 种认识,第一种观点认为:两者是并列关系,在认定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时,必须同时考察 防卫行为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害,而不能只讲究一者而忽略另一者。 为强 的故意犯罪。而事后防卫已经不能避免合法权益的损害,因而也不是防卫行为,而是事后 故意报复,对于延长防卫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停止或已为他的防卫行为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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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无疑对于准确打击此类犯罪,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抢劫罪基本构成要件中的行为 抢劫罪基本构成要件中的行为具有特定的逻辑结构与顺序,即手段行为 暴力手段对被害人施以影响,这显然属于胁迫,只不过是没有明显的语言或动作罢了。再如:丙男欲入室行窃。经过观察,发现某夫妇每天早上8点钟离开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42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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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认盗窃罪的观点可分为两类[7],一类根本不承认构成犯罪,另一类认为构成犯罪,但不构成盗窃。要否认许霆的行为构成犯罪,必须将恶意取款定性为民事行为,但 对盗窃的秘密性有所误解,但是我认为陈教授没有抓住关键。许霆的行为是否具有秘密性,关键仍取决于柜员机是人还是物,如果柜员机是人,那么柜员机知道,就代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17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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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两种认识,第一种观点认为:两者是并列关系,在认定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时,必须同时考察防卫行为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害,而不能只讲究一者而忽略另一者。 下手为强”的故意犯罪。而事后防卫已经不能避免合法权益的损害,因而也不是防卫行为,而是事后故意报复,对于延长防卫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停止或已为他的防卫行为制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0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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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有用处。”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实际上提出了人的行为是否是自愿的,构成决定对其应否予以谴责的道德评价标准,从而奠定了以主观因素决定人对其行为承担 因无客观的评价标准而被任意评定,以致犯罪预备、未遂以及客观危害极其轻微的行为均因被认为主观恶性大而被视为严重犯罪。如此确定的配刑前提显然恶化了对犯罪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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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之处 从台、澳刑法与大陆刑法关于犯罪预备的规定来看,彼此对于犯罪预备的立场很不相同。 1.关于犯罪预备行为是否可罚的理论基础不同 台、澳刑法属于典型的大陆 的未遂罪定义为:“是指行为人意图犯某种罪,已经实施该种犯罪行为,但未能完成该种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注:宣炳昭:《香港刑法导论》,中国法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7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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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见为标准,如果行为人对某种因果关系在主观上不能预见,就不应认为他的行为同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条件说”与“原因说”各持一端,前者否认 的存在只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是构成犯罪的条件之一。在因果关系存在的前提下,是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还要与行为的主观方面的条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5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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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名誉侵权和隐私侵权如果能进行正当防卫,那么,防卫的形式是什么呢?只有对名誉侵权的行为达到一定的犯罪的严重程度构成侮辱罪,如向他人身体上泼到污秽之物、 当的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主要理由是:其一,一般情况下,防卫人的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当时是很难做出适当的判断的;其二,防卫过当是一种有因行为,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573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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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名誉侵权和隐私侵权如果能进行正当防卫,那么,防卫的形式是什么呢?只有对名誉侵权的行为达到一定的犯罪的严重程度构成侮辱罪,如向他人身体上泼到污秽之物、 当的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主要理由是:其一,一般情况下,防卫人的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当时是很难做出适当的判断的;其二,防卫过当是一种有因行为,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71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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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名誉侵权和隐私侵权如果能进行正当防卫,那么,防卫的形式是什么呢?只有对名誉侵权的行为达到一定的犯罪的严重程度——构成侮辱罪,如向他人身体上泼到污秽之物 的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主要理由是:其一,一般情况下,防卫人的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当时是很难做出适当的判断的;其二,防卫过当是一种有因行为,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28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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