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些特殊主体非法占有其经营管理的国有、集体财物时,其行为就分别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而不是侵占罪。 由此可见,“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只应包括 。从而失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 综上所述,在司法实践中,对侵占罪的认定还存在着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笔者的上述粗浅看法,请各位同仁指正。 重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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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1989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一条中规定,共同贪污犯罪中,各 总额确定各共犯的责任 如何正确把握共同贪污案件中各个共同犯罪人贪污的数额认定与其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笔者提出如下观点: 第一,结合刑法有关共同犯罪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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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处罚原则是一致的。刑法吸纳《补充规定》后却丧失了这个前提,但对贪污罪如何量刑却仍然按照个人贪污数额也就是个人所得数额确定量刑幅度,这就产生了上述 ,对共同贪污犯罪各被告人贪污数额不能只按个人所得数额也就是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认定。《纪要》对“个人贪污数额”的理解虽然符合立法的目的,但不符合人们对“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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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1989.11.6 法〔研〕发〔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127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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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1989.11.6 法〔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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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导致理论上的困惑,加大实务操作的难度。事实上我国在贪污贿赂罪的主体身份认定上,刑法一直在身份论和公务论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念上摇摆不定,尽管在 不同性质、不同危害程度而规定与其性质、危害程度相适应的法定刑,同时平衡协调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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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采取这种方式。[8]从我国刑法分则中关于罪名的立法现状来看,除了个别罪名例如贪污罪、受贿罪等条款采取了定义式的罪名规定外,绝大部分分则罪名都没有在立法时 以身份是否影响犯罪的性质(这里学者所言的犯罪性质实际上就是指的罪名)来认定纯正身份犯仍旧难逃仅仅依据罪名这一形式特征来不合理地区分身份犯类型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313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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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0次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并于2000年7月8日施行,依照该《 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盗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⑵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71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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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0次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并于2000年7月8日施行,依照该《 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盗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⑵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70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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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要件,无此特殊身份则犯罪根本不可能成立的犯罪。例如,现行刑法典规定的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如果行为人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就 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0页会议通过《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一条规定:行为人系国家工作人员勾结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37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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