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调解约定,双方婚后共同经营的网店给妻子李某,并将网店的账号密码等无偿交由李某使用,李某则支付王某相应的补偿费用。而后,离婚后的王某并不满意 的规定,除非有明确的司法判决书或者法律的明确规定,要不不能以任何方式转让、买卖与赠与他人,而且就算要转让也要经过淘宝公司的良好配合和支持,具体的流程也要淘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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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带来的债务 不能再适用第24条将单方举债推定为共同债务。如一方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之债、一方对第三人的赠与之债等,这类债务因为对夫妻财产没有任何贡献,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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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示许可还能存在吗?同样,叶根友案中,如果权利人不仅在网络上撤回无偿下载的许可方式,对此后的使用者提出明示的使用限制,对此前的使用者以诉讼的 的作品原件或复制件首次合法进入市场后,原件或复制件所有人对于该作品的进一步销售、赠与或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行为,无须经过版权人同意。首次销售原则起源于司法创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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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取得相应产权,将该部分面积赠送的行为是无效的,只能提供给购房者无偿使用;若开发成本计入销售成本,则该部分收益归全体购房者所有,获得停车的 :第一,将原本属于开发商所有的空间(一般对于购房者具有附属性功能,如地下车库)赠与购房者。第二,将原本属于共有部分的空间转为特定购房者的专有空间,典型如设备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35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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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最符合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即使车位全部为业主共有,也不可能任人无偿使用。 综上所述,住宅小区的车位,原始所有权只能是建设单位的,业主只是基于法律的 或者租赁到车位、车库的业主,请求确认建设单位与特定第三人之间的买卖、赠与等合同无效或者终止租赁合同的,应予支持。/建设单位超出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处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613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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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最符合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即使车位全部为业主共有,也不可能任人无偿使用。 综上所述,住宅小区的车位,原始所有权只能是建设单位的,业主只是基于法律的 或者租赁到车位、车库的业主,请求确认建设单位与特定第三人之间的买卖、赠与等合同无效或者终止租赁合同的,应予支持。/建设单位超出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处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85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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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作为一项原则却也有例外。如我国《票据法》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笔者认为从此条款可知,依税收、继承、赠与三种情况取得票据时,其持票人实现票据权利的物质基础并不要求给付对价。由于这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86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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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解释。主要针对合同的担保方式、租赁合同、借贷合同、借款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等作出相关规定。 《民法通则》树立了商品经济的合同观念,是我国合同立法 体制改革尚未提出,技术未被广泛的承认为商品,专利制度尚未建立,以行政手段无偿推广科技成果的做法仍占统治地位。 《技术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承接了《民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12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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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解释。主要针对合同的担保方式、租赁合同、借贷合同、借款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等作出相关规定。 《民法通则》树立了商品经济的合同观念,是我国合同立法 体制改革尚未提出,技术未被广泛的承认为商品,专利制度尚未建立,以行政手段无偿推广科技成果的做法仍占统治地位。 《技术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承接了《民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10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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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主商品之中,最后还是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因此,消费者所获得的购物券并不是由商场赠与的,而是由消费者自己所购买的。小额的赠品还可能是商家为了促销而赠与消费者所 产品或财产之出售或出售之要约,或劳务提供或劳务提供之要约,即时或附期无偿的赋予消费者请求赠品之权利。该项赠品包括产品、财产或劳务,而与所出售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80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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