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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受领给付,而就不履行要求损害赔偿。于此准用第346条关于合同解除权规定。”在给付迟延构成要件中,债务已届清偿期是实质性要件,而在物权请求权, 依其性质,亦无民法第125条消灭时效规定之适用”,扩大了物权请求权中不适用消灭时效请求权范围,但仍以已登记不动产为限。对于上述大法官会议第107号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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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广义合同指一切基于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协议,比如亲属法上协议(婚约以及婚姻)、物权法协议(比如抵押合同等)、社团发起协议(公司发起合同 即处分人有处分权、必须进行动产交付或者不动产登记。因为这样,买受人才能真正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所以,我国合同法上述规定,存在着将物权取得当作债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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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首先,并非所有物权都必须进行登记。例如,按德国民法规定,证券担保物权之用益物权或质权设定,无记名抵押及指示抵押让与,是不以登记 变动时公示原则,可以认为已采纳“物权变动之公示说”。而我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态度却模棱两可。一方面,物权公示内容(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与不必公示物权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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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去,但是仍然保留着对他们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这些内容(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如果将宪法关于民营经济、个体经济规定和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些规定 意思,而是物权合意。除了合意之外,不动产物权变动还需要登记事实,动产物权变动还需要交付事实。在这样基础上,德国法采纳了负担行为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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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不当。 二、不动产物权公示与物权变动论 (一)两种立法例 关于不动产物权公示与物权变动关系,在各国立法中,主要有两种立法例:公示对抗主义和公示生效主义。 原因)导致未登记抵押有效,但其不能对抗第三人,显然也系采公示(登记)对抗主义。《物权法(草案》》第10条、16条规定说明,物权法草案是采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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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抵押权设立 我国《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并将以《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不动产与除此之外 债权合同是有区别的。第二、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抵押合同不经登记,不生合同效力或者是合同虽然成立,但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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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存持否定态度,如日本关于动产抵押制度立法和商事法中,即设有“质权设定之禁止”条款,规定某些动产(如汽车、航空器、经登记建筑机械和船舶等)仅得 了物权法公示原则。按照物权法公示原则要求,公示方法包括登记和交付占有。一般地说,不动产和一些特殊动产实行登记公示方法,而一般的动产则实行交付占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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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此项权利。在土地登记簿中涂销一项被登记权利时,应推定,此项权利不存在。”第892条规定:“为权利取得人利益,关于以法律行为取得土地物权或者土地 第三人为善意。从学理上分析,这种客观善意条件非常宽松,就不动产物权而言,只要第三人取得物权是在不动产登记簿中登记物权,就可认定第三人善意,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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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一个重要趋势。物权法编制体系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物权类型体系形成。罗马法时代,虽已有了诸多具体物权形式规定,但未抽象出 社会”之特点并考量我国农村不动产登记制度现状和实际需要,采用农业用地承包权无需登记即可成立(且具有对抗效力),但处分该权利时须先经登记灵活方案,笔者认为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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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是德国关于土地权利善意取得规定之一。梁慧星先生负责起草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也作出了类似规定。第18条(权利正确性推定)规定,“在不动产登记簿上 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财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相似规定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房屋买卖未办理过户登记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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