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整个司法体系当中也是居于强势地位,[xxxi]不执行其他机关的监督的风险并不大。 5、刑事羁押的程序不具有诉讼形式和可诉性 (1)羁押的 。嫌疑人不可以在这个决定本人自由权利的时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申辩,律师在此间唯一的功能是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否决定仍取决于决定机关的自由裁量。 (2)羁押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33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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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公安机关在整个司法体系当中也是居于强势地位,[xxxi]不执行其他机关的监督的风险并不大。5、刑事羁押的程序不具有诉讼形式和可诉性(1)羁押的 。嫌疑人不可以在这个决定本人自由权利的时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申辩,律师在此间唯一的功能是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否决定仍取决于决定机关的自由裁量。(2)羁押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1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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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申请解除超过法定期限的羁押,调查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 不当或被恣意滥用,必然造成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隐私权的侵害。为了防止这种风险的发生,德国法律在赋予侦查机关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的同时,赋予犯罪嫌疑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65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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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立法虽然规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但是,一旦申请遭到拒绝后,立法并没有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法律救济程序。我们 有了这种基本认识,我们就可以平心静气地接受在追诉犯罪过程中所产生的司法风险了。 (三)对于被逮捕人权利的保护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世界范围内刑事诉讼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14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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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通过行使国家立法权来强力推动这种制度变革,这本身就使改革的前景充满了风险和变数。 长期以来,中国法学界和司法界一直存在着一种通过变法修律来推动制度变革 根据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可以查阅、摘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72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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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和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而有权和可以申请的对象主要是侦查阶段的公安机关、起诉阶段的检察机关和审判阶段的法院 机关的内部规范性要求。[2]还有就是不逮捕出现犯罪嫌疑人外逃、自杀或再次危害社会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这也一直是限制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的一个重要因素,加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95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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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这意味着刑事诉讼在侦查程序中律师就可以介入其中,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只有 地进行,但在客观上极大地增加了辩护人特别是辩护律师从事刑事辩护活动的执业风险,甚至成为有的办案机关、办案人员滥用职权,打击、迫害辩护律师的合法依据。 除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66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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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缓解刑事辩护的困难、降低刑事辩护的风险、增强刑事辩护的有效性,进而将律师重新拉回到刑事诉讼业务中来,便成为此次修法需要重点 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为侦查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306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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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的羁押。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尽管也规定了被追诉人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但是,这些权利的实现程序仍未摆脱传统的行政 的决定过程中,不仅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等无法就是否应当延长羁押期限进行辩解或者发表意见,而且对于不符合延长羁押条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549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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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天内,公安局需要向检察院申请批捕,那么,律师要及时地和公安机关沟通,能否不报捕,律师应结合初步了解的案情,向公安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和《不提请逮捕 和程序之辩,侦查阶段,实体之辩,难度较大,因为侦查阶段律师无法阅卷,调查取证权也非常有限,风险也很大,仅能就从嫌疑人及其家属了解的事实,进行辩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263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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