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在先设立且交付租赁物后,出租人纵使将其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也仍然有效。在租赁物上设定抵押的情形中,亦适用同样的规则 司法实务上还承认动产质权、抵押权乃至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已登记的动产抵押权能否对抗抵押物的善意受让人也不无问题。于此情况下,物权的对抗效力、追及效力即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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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安置职工费用首先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破产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支付的部分,从处置 保险基金、养老、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的部分,如破产案件受理后已经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的生活费,对自谋职业的职工因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而发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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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在先设立且交付租赁物后,出租人纵使将其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也仍然有效。在租赁物上设定抵押的情形中,亦适用同样的 司法实务上还承认动产质权、抵押权乃至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已登记的动产抵押权能否对抗抵押物的善意受让人也不无问题。于此情况下,物权的对抗效力、追及效力即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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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物权要求返还物时,需要义务人为给付才能实现;又如,抵押权人享有的保全抵押物的权利,就是一个请求抵押人为积极作为的权利。债权的行使也并非必须通过特定 ,那么租赁关系就找到了物权归宿和物权目的。具体理解是:在当事人只签订租赁合同还未将不动产交付给承租人时,当事人之间只存在债权关系,承租人只享有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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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代替的。 (2)抵押不利于发挥物的最大用益。设立抵押通常不影响占有,抵押物将由抵押人继续占有;但在设立典权以后,典物将移转占有,即出典人不再 相比较,租赁有一些不利之处在于:第一,在出租的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形成合同关系,房屋虽然由承租人占有,但出租人仍然要负有修缮等义务;而典权关系中,除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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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完全不利于节约交易成本,也不利于物的有效利用。例如,在抵押的场合,抵押物的转让导致所有权和抵押权混同而归于同一人时,原则上抵押权应该消灭。但是,如果法律 物权的种类增多,物权效力增强。在《法国民法典》中担保物权只不过是从属于合同之债的权利,其后则不断发展,以致出现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独立移转的担保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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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势必给债务人造成损害。再如,执行债权人也可能通过自己的行为转让了生效法律文书中的权利,实践中屡见不鲜的拍卖判决书事件也可归于此类[3](P. 非执行名义效力所及的事由。(4)债权不成立的事由。如准许拍卖抵押物的裁定,其抵押物是通过欺诈、通谋等虚伪行为而设定的,或者是为担保借款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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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和别除权就是最好的证明。所有权人对其物享有取回权。抵押权人和质押权人就抵押物和质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4)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不需要对方有过错。只要有 一种保护方法。这是物上请求权与其它独立权利的区别。第二,物上请求权不能独立转让,物上请求权与物权共命运,随物权的存在而存在,同时随物权的消灭而消灭。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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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法工委民法室的草案在总则部分规定了:⒈一般规定;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⒊物权请求权。物权法草案二次审译稿规定:⒈一般规定;⒉物权的设立、 企业财产集合抵押是以企业不同种类的特定财产的集合体为标的而设定的抵押,抵押物为企业现有的不动产、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利的集合体,须经登记加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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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取得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租赁的社会目的就在于转让财产使用权,充分发挥现有物质财富的使用价值。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物的权利并非债权的 第65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日本民法典》第605条规定:不动产租赁实行登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54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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