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行为,无意思联络的行为关联共同的侵权不再认为共同侵权行为。 3、关于共同侵权诉讼的赔偿权利人的选择权及免除部分侵权责任人责任的效力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 的规定判决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侵权责任法未将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认定为共同侵权,不能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5038.html -
了解详情
之处:是否列多个受让人作为共同被告?第三种观点认为,对受让人的责任可以从合同角度考虑,而不将其界定为侵权责任。理由是在出让人股东出资不足情形下,债权人对 表决权的通常是大股东,这一规定并不能解决对小股东的数济问题。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部分股东权的行使需要以股东会作出相关决议为前提,而股东自行召集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3225.html -
了解详情
进行综合判断。精神损害作为一种无形损害,本质上不可计量。与财产损害赔偿单纯的损毁填补功能不同,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功能、惩罚功能和调整功能。因此,有关 他人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的侵权人承担责任和风险,司法解释对理论界的学说进行综合和改造,采取客观说作为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只要数人实施的加害行为相互直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6268.html -
了解详情
的给付发生接触,而债权人对其负有照顾及保护之人,如房屋租赁合同中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其不负有给付义务,仅负有一定的 ,在合同责任中,债权人对债务不履行的归责事由,不负举证责任。在侵权责任中,被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应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因此,举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4418.html -
了解详情
因此,《德国民法典》没有规定或者没有详细规定人格权,并不能作为否定民法规定人格权的理由和根据。德国民法学者认为,如果今天制定《德国民法典》或者修订民法典,一定 的主张,有向共同行为说主张发展的倾向。 讨论认为,所谓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问题,实际上所涉及的是确定数人造成损害连带责任的范围大小问题。意思联络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3405.html -
了解详情
相对的纠纷解决者,仲裁也可纳入这一框架理解。狭义的私人法官,指纠纷当事人共同聘请或租用一名私人法官审理案件,当事人与私人法官签约承认其审理案件,并 人的人身进行必要的限制或者对侵权人的财产进行扣留,但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错误实施自助行为或者采取自助措施不当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可通过设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3367.html -
了解详情
严格化的趋势。现代社会,传统过失主义一元化的归责原则日渐动摇,特殊的侵权责任日趋扩张。德国学者埃瑟尔在《危险责任之基本问题及其发展》一文中力倡过失 注意的是,依照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因为共同的给付目的满足而消灭,并不由于工伤保险存在而自始、当然地消灭,此时只是被工伤保险请求权所遮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1365.html -
了解详情
实践中的做法是,于此情形,均将雇用单位与肇事的驾驶员列为共同被告,并判决双方互相承担连带责任。这种做法固然在诉讼上比较便利,国外立法也有先例,然而 雇用人作为债务主体清偿全部债务,而真正的侵权人驾驶员并不是代付责任的主体,也不负有赔偿受害人的义务,在机动车肇事代付责任纠纷中,被告只能是雇用单位。 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1070.html -
了解详情
。[11] 1791年《法兰西王国宪法》则明确规定要制定一部全王国共同的民法典,为法国制定统一的民法典提供了宪法依据。然而,大革命方兴未艾,政权更迭过于频繁, 的父母对子女、雇主对雇员、教师对学生、师傅对学徒的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特殊责任。[39] 如果我们稍加留意便会发现,《法国民法典》以上两个领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0175.html -
了解详情
。[53]对于这种说明,小柳教授认为似乎还有若干补充的必要。他认为,关于侵权行为的过失责任原则,其责任根据首先是道德性过失(Faute),其次进而可以追溯 半封建体制下停滞不前。川岛和戒能两位博士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在日本实现市民社会。而这种实践性的目标恰好反映了战后日本全体国民希望打破以天皇制政体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7599.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