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清偿其债务,并未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则不得行使代位权,而只能诉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但判断保全债权之必要与否,并不以债人有无资力为唯一标准,如果其债权之 行使,会对债务人、第三人以及债权人本人产生不同的法律效力:1、对债务人的效力我国《合同法》对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未作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其效果归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687.html -
了解详情
与侵权行为法不属于债法否定论者认为,应当抛弃视责任为担保的传统观念,把握法律责任的本质特征,明确民事责任的涵义。其逻辑是,否定了侵权责任为债的担保 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则是原则上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赋予法律效果的关系。正所谓一个准契约完全不是一个契约。[24]它们之间原则上不得相互准用法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820.html -
了解详情
(保持)方法,在一定期限进行优先权登记。不登记只能对抗一般债权人,不能对抗有担保的债权人。对于动产特别优先权,规定当动产被合法让渡给善意第三人时,无追 债权人就应将此规定考虑在内,从而免受不测之害。故而法律规定对于法定物权来说,既确认了物权变更的法律效果,又可防止第三人遭受损害,维护了交易安全,委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287.html -
了解详情
而履行的给付,虽然不知时效已经消灭,也不得请求返还。义务人以合同予以承认或者提供担保的,亦同。”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44条第2款也规定:“请求权已经时效消灭,债务人 ,不能移转于相对方即权利人。承认说将义务人抛弃之意思视为负担债务的意思表示,是一种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显然这是不符合事实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136.html -
了解详情
债务之履行,而有定金之交付、违约金之订定、保证契约及保险契约之订定、担保物权之设定;又为明确债权债务关系,以免日后诉讼举证困难,复有公证与见证等 ,更进一步规定,不合理性之契约,法院有权拒绝执行或限制契约条款之履行。[12]反之,适法之合意,于当事人间,应承认其法律效果,盖凡不违背社会作用之私法自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671.html -
了解详情
维护原则之贯彻以及公司清算原则之执行等制度。但此等制度仅从公司本身的约束机制上增强其资信能力,而非对公司与债权人关系的法律规制,这体现了公司法对公司 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29]见曹士兵:《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分析从法律适用到利益衡量》,《中国民商审判》(2002年第1卷),法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636.html -
了解详情
无适用余地。日民第167条虽将所有权排除在外,但依其规定,“消灭时效”对担保物权、役权等他物权仍有适用。其理由可能是,他物权不会像所有权那样因罹于 之间法律关系的内容保持不变。而取得时效完成,则发生物权原始取得的效果,以原权利为基础所发生的法律关系大都归于消灭。上述差别决定了这两种时效不得对同一种权利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127.html -
了解详情
充分清偿其债务,并未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则不得行使代位权,而只能诉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但判断保全债权之必要与否,并不以债人有无资力为唯一标准,如果其债权 ,会对债务人、第三人以及债权人本人产生不同的法律效力: 1、对债务人的效力 我国《合同法》对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未作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其效果归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591.html -
了解详情
等高管人员个人对企业所欠工资负连带清偿责任,并从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角度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使其不敢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等。至于那些因丧失 新的大量欠付职工债权行为。 其次,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一旦发现债务人到期无力还债,无论其是否达到破产境地,将不得不立即启动对担保物的执行程序,与可能提起的破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366.html -
了解详情
执行 ,必须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批准并由法院执行(德民诉法第1041条第2款)。 (5) 仲裁庭的法律救济 对仲裁庭的临时措施命令是否可以抗辩,目前还存在 措施的程序,案件交由法院依诉前临时措施程序继续处理。这在效果上可能会表现为仲裁庭向法院“让路”,但实际上我们不能狭隘地认为二者谁更有优先权。应该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909.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