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集团公司,各区、县房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的管理,切实维护公有住房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津政令第 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九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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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得其他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的书面同意。顺序在先的家庭成员放弃承租权的,可由其后顺序的家庭成员申请过户[13]。 分析《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 (即租赁权)交易申请(包括转租、转让),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各种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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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单位职工宿舍,虽然职工与单位之间形成租赁关系,但双方并非基于福利分房形成的公有住房租赁关系。职工一般不办理公房调配手续,也没有取得公房租赁凭证,故一般不 )项规定中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应当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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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承租权具有独占性。《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符合过户条件的人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 也就存在差异。因此,可本着有利生产生活、定纷止争和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确立协商优先规则: 一是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之间能确定调解方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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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条例》的失效,在处理涉及公有住房居住使用权等纠纷时,不应再适用“同住人”的概念。2、注意避免将承租人死亡后新承租人需具备的条件,等同于“共同居住人”应具备的条件 ,其先后程序《新条例》均作了具体规定。《新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还专门规定:“租赁关系变更后,原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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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面积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而已。但该项补偿只限于具有福利分房性质的公有住房承租人享受,其他类型的承租人无权享受。 (四)补偿安置方式 1、租赁权安置。 即由被 的行政裁决与强制搬迁措施 (一)涉及房屋承租人的行政裁决 1、申请行政裁决的条件。 《拆迁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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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面积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而已。但该项补偿只限于具有福利分房性质的公有住房承租人享受,其他类型的承租人无权享受。 (四)补偿安置方式 1、租赁权安置。 即由被 的行政裁决与强制搬迁措施 (一)涉及房屋承租人的行政裁决 1、申请行政裁决的条件。 《拆迁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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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总体而言仍呈现严重短缺、供不应求、房屋老旧破损严重、居住条件差的局面。而由于公有住房长期以来均由国家统建且租金低廉,住宅投资资金入不敷出,捉襟见肘, 承租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二)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承租权纠纷的处理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由于其对公有住房仅享有承租权和使用权,该项权利并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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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十二、公房租赁,必须遵守房管机关的 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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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继续承租的情况下,该未成年人就无房可住呢?故未成年同住人只要具备承租人的条件就可成为租赁人,鉴于其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为限制行为能力,故可在 的,出租人应当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中确定承租人。 根据上述规定,笔者认为确定承租人只能为一人,且在当前的住房制度以及相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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