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7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甚至都不考虑年龄因素。 三、目前准城镇居民身份认定上的现状 由于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赔偿标准相差过大,因此,被侵害人是否准城镇居民成为法庭争议的主要焦点。按照 一庭于2006年4月3日在答复四川省高院《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中规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9269.html -了解详情
的规定,与WTO背景之下的国际做法不相符。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认为“坚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城乡差别,是没有道理的,是对这种改革的阻碍,是对人权平等的阻碍, 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已在城镇居住三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不低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224.html -了解详情
的规定,与WTO背景之下的国际做法不相符。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认为坚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城乡差别,是没有道理的,是对这种改革的阻碍,是对人权平等的阻碍 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已在城镇居住三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不低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6821.html -了解详情
的规定,与WTO背景之下的国际做法不相符。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认为坚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城乡差别,是没有道理的,是对这种改革的阻碍,是对人权平等的阻碍 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已在城镇居住三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不低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3826.html -了解详情
的规定,与WTO背景之下的国际做法不相符。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认为“坚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城乡差别,是没有道理的,是对这种改革的阻碍,是对人权平等的阻碍, 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已在城镇居住三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不低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785.html -了解详情
与第三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双方车辆均负有事故责任的情形。此种情形下亦存在违约之诉与侵权之诉的竞合。 1. 侵权之诉之赔偿义务主体的 大致相同,差异不大。但由于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其适用的损害赔偿标准亦不相同,特别是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项目上,两者之间差距较大。因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2069.html -了解详情
、行为是否有一定的起因、行为所针对的是特定对象还是不特定对象等,比如是发生交通事故的特定人、与其发生客运纠纷的特定人,或者是与有竞争业务的特定公司。 已经很难适用。有6件法院判决专门对此问题进行分析,认为原告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沪外某省,是家居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或者有正式工作,不是流窜作案。有法院还专门针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41960.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