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52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人事劳动于2007年7月以NO: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原告为因工受伤。被告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2009年3月20日,毕节地区中级 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驳回余某某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余某某未作答辩。 经二审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
//www.110.com/panli/panli_13638892.html-了解详情
]锡行复第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审被告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耀华公司仍不服,于2010年1月4日提起行政诉讼。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 据以认定,依据不足。被上诉人所作出工伤认定,主要证据不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撤销并依法改判。 被上诉人市人社局答辩称,上诉人在工伤 ...
//www.110.com/panli/panli_12537964.html-了解详情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9年9月21日作出鄞劳工认[2009]X号工伤认定决定,于2010年3月1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同日予以受理,于同年3月2 《工伤保险条例》中关某应当认定工伤情形。请求判令撤销被告于2009年9月21日作出鄞劳工认[2009]X号工伤认定决定。原告未向本院提供证据 ...
//www.110.com/panli/panli_9041577.html-了解详情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9年12月11日作出鄞劳工认[2009]X号工伤认定决定,于2010年3月29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同日予以受理,于同年3月 所致,因此第三人手指受伤不能认定工伤。请求判令撤销被告于2009年12月11日作出鄞劳工认[2009]X号工伤认定决定。原告未向本院提供 ...
//www.110.com/panli/panli_9041305.html-了解详情
和社会保障局于2009年9月10日作出鄞劳工认[2009]X号工伤认定决定,于2010年1月19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同日予以受理,于同月21日 元。因此被告作出第三人为工伤决定缺乏事实依据,请求判令撤销被告于2009年9月10日作出鄞劳工[2009]X号工伤认定决定。原告向本院提供了以下 ...
//www.110.com/panli/panli_9040639.html-了解详情
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26日作出鄞劳工认[2010]X号工伤认定决定,于2010年6月2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同月4日予以受理,于同月7日 被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对第三人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系认定事实错误,请求判令撤销被告于2010年1月26日作出鄞劳工 ...
//www.110.com/panli/panli_9039970.html-了解详情
,2、是患职业病,葛某国更不属于职业病范围。现要求撤销汴人裁案字(2009)第X号裁决书及汴人(2009)X号关于对葛某国工伤认定复函,驳回被告工伤待遇申请。 被告辩称,原告诉求现在已不是法院民事审理范围,且早已超过行政诉讼诉讼时效,不应再受理,原告起诉理由是错误 ...
//www.110.com/panli/panli_5533929.html-了解详情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2007)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建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于2008年3月27日向该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于2008年 煤炭工业(集团)建业煤炭有限公司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至本院。其上诉称,原判认定事实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改判。其理由如下:1、李某川 ...
//www.110.com/panli/panli_3433233.html-了解详情
张xx作出xx劳认(2009)字第X号工伤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1月14日、3月10日二次公开 医院看过病,有病假单,证明原告左股骨慢性骨髓炎复发,要求撤销xx劳认(2009)字第X号工伤认定,并对旧伤复发及伤残进行鉴定。 为支持其诉讼主张, ...
//www.110.com/panli/panli_2596509.html-了解详情
工伤认定决定书(以下简称〔2008〕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具体行政行为,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范某某 责任,不是本案工伤认定适格主体,因此,(2008)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原告提交证据有:1 ...
//www.110.com/panli/panli_2564574.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