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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按照上述规定,土地补偿费系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归农村X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X组织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某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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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其他的基本社会生活保障,因此,原告陈某乙并不因结婚而丧失其瓦屋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被告瓦屋组仅以原告陈某乙已登记结婚为由,对其不予 在该组尽义务为由,而不予原告征地补偿费分配权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农村X组织可以召开村民会议通过民主议定程序就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进行民主表决,但村X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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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提供新的证据,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相同。 本院认为,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系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在经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分配的时候,其受分配主体应为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所有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上诉人对一审判决中被上诉人的集体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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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提供新的证据,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相同。 本院认为,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系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在经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分配的时候,其受分配主体应为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所有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上诉人对一审判决中被上诉人的集体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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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法院认为,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其分配主体应当是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已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 增加补偿费的案件,不应列为民事案件受理,但是在征收补偿费用支付给农村X组织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要求取得自己应得部分的补偿费用时,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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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其分配主体应当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赵某甲、赵某乙、 适用法律错误,判决不当。北街村X村民代表决议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对不是本集体成员的赵某丁等作出不予分配的决议,不属村X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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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协议于2002年9月签订且已履行五年后栗屯村X村民代表会议、村老龄委成员投票决定为由,拒绝履行协议,无法律依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经新乡X镇司法所见证 承包方案及分地底册不能作为剥夺李某应享有村民待遇的依据,且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不属于村X村委会据此主张不再向李某支付补偿款,于法无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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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协议于2002年9月签订且已履行五年后栗屯村X村民代表会议、村老龄委成员投票决定为由,拒绝履行协议,无法律依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经新乡X镇司法所见证 土地承包方案及分地底册不能作为剥夺李某享有村民待遇的依据,且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不属于村X村委会据此主张不再向李某支付补偿款,于法无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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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原审判决,上诉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村民委员会和村X组其法律地位是“自治组织”,故在“自治”的原则下对已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可以决定在其内部的分配方案, 证明陈某在结婚后享有其他生活保障的情况下,不宜认定陈某已丧失了燕子塘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王某出生后随母落户,即原始取得燕子塘组集体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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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告具有云溪村X组的户籍,即意味着原告已取得云溪村X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虽然原告是通过交纳费用的方式将户籍迁移至云溪村X组,但该种户籍取得方式属于政策性迁入,并不违法。原告在取得云溪村X组户籍的同时也丧失了原有户籍,在现有户籍所在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相应的村民待遇即成为其生活的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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