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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裂,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二、关于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分割问题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李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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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向他人借款x元,这些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第三,关于原审法院认定的x元卖车款,此车款在上诉人起诉离婚前已用于偿还债务, 事实相一致。 本院认为,本案争执的主要焦点是,双方婚后共同财产分配、共同债权债务的数额及子女抚养问题关于子女抚养,崔某灿虽然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收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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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本案中,孩子 要求被告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主张,系其处分自己民事权利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予以准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本案中,除原、被告一致认可的共同财产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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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上次提出离婚时,被告在法庭上承认没有夫妻共同债务; 8、原告自己画的流程图一份,欲证明青后小区X街的房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韩某辩称: 一、关于夫妻感情问题 至2005年3月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双方已共同生活27年,夫妻感情一直不是很好,但因孩子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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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本院予以确认。原、被告分别提出某夫妻共同债务8000元2500元,均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对此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 不当之处,故上诉人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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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X村的家庭承包农田所得收益离婚后由谭某、易某甲及谭某伟平均分配,儿子所占的份额由谭某代为收取。(3)其他财产分配按一审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 抚养、上诉人谭某承担抚养费并无不当。所诉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原审根据被上诉人易某甲抚育孩子以及双方属移民情形财产的具体情况予以分割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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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实为准据分配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但上述约定无效,并不影响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据此,讼争双方在《夫妻财产协议书》中关于“佛山市三水区X 。对此主张,本院应予指出的是,就离婚诉讼而言,应以夫妻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纠纷处理为裁判基准,对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因涉及案外债权人利益,从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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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3、关于夫妻离婚协议中未提及此借款的问题夫妻离婚时处理的是共有财产共同的债权债务,而本案的债权债务虽在婚姻 款后,对本案25万元的共同债权放弃权利,故王某对该笔债权依法应当享有相应的分配权利,但要求黄某向其个人偿还全部借款及利息于法无据。综上,上诉人黄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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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与被告吴某婚后一段时间感情尚可,后常因家庭琐事特别是生活开支等经济问题发生纠纷,甚至双方发生抓打。2011年2月,原告陈某曾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破裂,原告陈某的离婚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原、被告婚前财产,依法应属各自所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的予以分配关于原告陈某名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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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双方没有用该建房证建房,该建房证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分割;廖某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主张以及夫妻债务的主张,因为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本院 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廖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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