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较好,结婚时间较长,婚后建立了夫妻感情,在日常生活中虽发生矛盾,但未严重影响夫妻感情。为维护社会家庭稳定,子女健康成长, 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 ...
//www.110.com/panli/panli_4647132.html-
了解详情
医疗费用1800元。 被告于某某未到庭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2008年原告与被告在牵手饭店工作时认识,双方于2008年11月3日自愿登记结婚,2009年8 了解,双方系自愿结婚,并且婚后生育子女,原、被告有一定的婚姻基础,在日常生活中,原、被告双方只要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互相关心,还是能和好如初,共同 ...
//www.110.com/panli/panli_2577377.html-
了解详情
被告李某某离婚,李某某不同意离婚。 原审认为,原、被告双方婚后感情尚可,在日常生活中虽因家务琐事生气、吵架,但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虽然出现裂痕,但主要 我与李某某自2003年至今一直分居六年之久。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在调解不能和好的情况下应依法判决离婚。从2008年3月起诉离婚到2009年10 ...
//www.110.com/panli/panli_304396.html-
了解详情
是由于被告苏某的脾气过于暴躁,导致两人婚后经常生气,但被告苏某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间因为一些家务琐事有些小摩擦,拌几句嘴都是在所难免的两人之间 与被告苏某离婚。 案件受理费300元,有原告蒋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
//www.110.com/panli/panli_298035.html-
了解详情
与被告离婚。 本院认为,原告司某甲与被告司某乙离婚纠纷一案,双方虽在日常生活中因家务琐事生气和吵架,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双方只要能够相互理解、互让互 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被告司某乙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
//www.110.com/panli/panli_293531.html-
了解详情
证据材料在案为凭,这些证据材料已经本院审查,可以采信。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婚后感情尚可,在日常生活中虽因家务琐事生气、吵架,但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双方仍有和好和共同生活的可能。为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
//www.110.com/panli/panli_274915.html-
了解详情
年农历7月12日生育一女,取名刘某某。由于婚前双方接触较少,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双方脾气性格差异较大,常因家务琐事及经济问题生气吵架。2009年3月份双方 民政局证明在卷,并经质证。 本院认为:感情是维系夫妻关系的基础,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应相互照顾、相互谅解和相互信任,本案原、被告由于婚前了解较少,婚后 ...
//www.110.com/panli/panli_266547.html-
了解详情
介绍相识,于1992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被告王某某携带其女儿一起生活。由于双方相识时间短,了解不够,常因家务小事发生纠纷,2009年5月又发生大 冲突,且在结婚初期感情尚可,故双方有一定的婚姻基础。在日常生活中应相互关心、多沟通。现又购置了房屋,改善了居住环境,夫妻双方更应好好生活。故对 ...
//www.110.com/panli/panli_241940.html-
了解详情
经彭义生介绍,原、被告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1年8月27日双方自愿在衡山县X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同年农历12月24日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2002年农历5 隔阂,致在婚初原告不愿与被告进行感情交流,加之,被告在日常生活中对原告关心体贴不够,且为琐事殴打被告,酿成离婚纠纷,双方均有责任。现原、被告长期 ...
//www.110.com/panli/panli_203091.html-
了解详情
认为:原、被告结婚时间较长,婚后夫妻感情尚可;近几年来仅因在日常生活中双方缺乏相互沟通与理解,致使产生矛盾,引发夫妻感情疏远,但双方之间尚未 。 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黄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 ...
//www.110.com/panli/panli_202478.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