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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原、被告就开始分居生活。原告于2011年6月到法院起诉与被告离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感情仍未得到改善。现原告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彻底 证据是国家审判机关出具法律文书,对该份证据依法予以认定。 经审理查明,综合所认定上述证据及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陈述,本院确认如下案件事实:原、被告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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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原、被告一直分居生活。2011年初原告起诉与被告离婚,梁平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11日判决不准离婚。事后原、被告还是继续分居生活,互不联系,致使 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 审判员吴自印 二0一二年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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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原告于2009年11月3日曾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于2010年1月18日判决不准离婚判决后被告从来没有找过原告,双方没有来往,互不尽夫妻 ,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 在本判决生效前,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另行结婚。 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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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缝,且经深圳龙岗区法院及本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原、被告夫妻关系未能得到改善,表明其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被告同意离婚, 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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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相互印证,可以证明存在双方分居已经超过两年法律事实。 根据原告冯某某当庭陈述及所举有效证据,本院确认以下案件事实: 原、被告于1999年开始同居,并 分居,且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超过一年时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自行抚养子女,且在庭审过程中放弃了有关子女抚养费用主张,属于对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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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婚后由于不珍惜夫妻感情,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特别是2009年4月经本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被告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苏××与被告甘××离婚 二、婚生两个男孩甘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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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诉被告苗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于2009年5月20日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适用简易 如下: 不准原告李某某与被告苗某某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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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麻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一份,经核对与原件无异,拟证实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情况; 4、证人周某、田某乙、谭某证言各一份,拟证实本院判决 证明,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本院予以采信;X号证据是国家审判机关作出已发生法律效力裁判文书,本院予以采信;X号证据,该三份调查笔录欲证实内容能相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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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证明原告曾于2010年2月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法院判决原、被告不准离婚事实及婚生子身份情况。3、残疾人证书1份,证明原告系残疾人,无 执行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规定。前款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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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证明原告曾于2009年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于同年3月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事实。3、门诊病历一页,证明原告被被告殴打事实 执行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规定。前款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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