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华在从事被上诉人安排的日常工作中受伤。其理由是:甘某华在和兴厂施工工地附近的高空摔下;事发当时只有和兴厂的员工在顺德锡安家具有限公司施工;甘某华受伤后,和兴 1-X号车间,而甘某华出事地点为第八车间更换水管的锌瓦棚上,属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原审法院将工作地点狭隘的界定为一个个单独的点,是对法律规定 ...
//www.110.com/panli/panli_58065.html-
了解详情
某某在承包案涉工程后,雇用原告廖某甲及其他员工共同施工,虽没有签订任何用工合同,但原告廖某甲与被告欧某某已构成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对此,被告欧某某没有异议 赔偿责任。被告欧某某及被告中地公司互负连带的赔偿责任。原告廖某甲在从事高空危险作业的过程中,对于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对于事故的 ...
//www.110.com/panli/panli_55758.html-
了解详情
故其不应承担责任。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其所调整的是供用电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显然原告孔某甲被电击伤的事故不属《中华 ...
//www.110.com/panli/panli_14364.html-
了解详情
民事行为。因二被告间转让锅炉的行为不符合国家法规规定,故二被告间口头赊购锅炉合同无效,被告罗某仍是此锅炉的法定所有人。被告申某甲用对周围环境有 锅炉爆炸,致原告之子烫伤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 ...
//www.110.com/panli/panli_8958.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