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21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被告离婚,县法院于2010年5月6日,判决没有支持原告诉求,判决生效后,两人仍未和好,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此,再次诉讼到法院,要求依法解除婚姻 23日,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2010年2月21日,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要求依法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但在庭审中,被告表示双方所签离婚协议,并不是自己 ...
//www.110.com/panli/panli_43381879.html-了解详情
财产,要求分割诉讼请求,本院认为,该房产在原、被某第一次登记离婚中已签订离婚协议书中已明确约定该房产归被某余某和婚生女胡某乙所有,原、被 妨碍子女在必要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合某要求。 第三十九条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 ...
//www.110.com/panli/panli_42881754.html-了解详情
,应由被告与两原告之女唐某敏共同偿还;欠条上未约定利息,故不应偿还利息;要求唐某敏偿还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及为婚生女覃某瑾整酒人情收入。 在 某丁与唐某敏签订离婚协议,并在石门县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约定:“双方自愿离婚离婚后女儿覃某瑾由男方抚养,无需女方支付任何费用,女方有在男方许可情况下对女儿 ...
//www.110.com/panli/panli_42846547.html-了解详情
照管,不让原告承担任何抚养费。因原告在套走公司100万资金后,随提出离婚,实属离婚原告隐藏、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其应当少分或不分,原告在诉状中所 本院认为,原、被告婚后因性格不合,常为家务琐事生气、打架,致使双方未建立起真正夫妻感情,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现原告提出与被告离婚,本院 ...
//www.110.com/panli/panli_42015131.html-了解详情
签订合同时,原告与其妻子没有离婚,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我们认为原告妻子有权代原告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故要求确认协议有效, 与被告XX开发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签订《产权调换协议书》,被告XX开发公司有理由相信系谭某、李XX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且庭审中谭某亦自认 ...
//www.110.com/panli/panli_41058840.html-了解详情
基础上,出资购买了二七区铁工里X号院X号楼X号房屋,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离婚没有对其依法分割,故聂某诉至该院。诉讼中,聂某向该院提出鉴定 。 王某乙辩称:1、其与聂某于2003年10月1日签订离婚协议真实、合某、有效,双方财产已经全部分割完毕;2、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 ...
//www.110.com/panli/panli_38667197.html-了解详情
从未说是假离婚。 原审法院认为,2010年8月4日原、被告签订离婚协议,系原告自愿申请离婚,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权债务分割等问题,与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婚姻登记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是离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有效。原告诉称签订离婚协议存在欺诈 ...
//www.110.com/panli/panli_38649298.html-了解详情
被告欺骗、逼迫下,原告与被告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许多内容不某本着诚实、信用和不某害第三人利益情况下签订。原告一切都是借父母资金办理, 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原告诉称订立离婚协议是在受被告胁迫、欺骗,但原告所举证据只能证明原、被告夫妻关某存续期间被告与原告及原告父母有矛盾, ...
//www.110.com/panli/panli_38169664.html-了解详情
。 被告水某辩称,原告诉称与事实不符,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符合离婚条件,如离婚,子女及财产应按双方签订协议执行。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1994年经 财产分割问题,被告辩称应按双方离婚协议对财产约定执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双方有约束力,但原、被告 ...
//www.110.com/panli/panli_37118717.html-了解详情
提交了以下证据: 第一组离婚协议一份,证明2005年1月6日张某乙与杨某已离婚离婚之后双方已不存在人身财产关系,对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及其它问题已 ,屈某某系原告妻子,三人证言均不可信,原、被告于2009年4月12日签订协议,三个证人均不在场,证言不客观、不真实。 被告向法庭举证有一份证据: ...
//www.110.com/panli/panli_35704286.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