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某,县长。 委托代理人贾某某,清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李某,清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 第三人清丰县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晁某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刘某乙,清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 原告刘某甲不服清丰县人民政府2009年11月11日作出的清政复决字[2009 ...
//www.110.com/panli/panli_2353905.html-
了解详情
发还物品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无视国家法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显已触犯刑律 后10日内缴纳。) 被告人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 ...
//www.110.com/panli/panli_302505.html-
了解详情
。五被告人能自愿认罪,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已赔偿,可酌情从轻处罚。为严肃国家法制,确保公司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后10日内缴纳。) 五被告人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 ...
//www.110.com/panli/panli_302391.html-
了解详情
代表人郑某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张某某,男,濮阳市公安局法制室民警。 委托代理人姜某某,男,濮阳市公安局法制室民警。 原告李某某诉被告濮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 国务院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劳动教养是对于被劳动教养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对他们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因此,作为 ...
//www.110.com/panli/panli_278162.html-
了解详情
代表人郑某某,该委员会主任。 委托代理人郜某某,濮阳市公安局法制室政委。。 委托代理人张某某,濮阳市公安局法制室民警。 上诉人李某某不服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2008 不妥,应予撤销。李某某虽犯有前科,但并不是没有悔过自新的可能,为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
//www.110.com/panli/panli_269900.html-
了解详情
的谈话录音摘要。提供的依据有:国发秘函[2005]X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对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答复函。 被告辩称,原告受到伤害是2006年12月 受伤,不属于工伤,派出所对双方都作出了行政处罚,我们单位也进行了批评教育。原告直到2008年4月份才来单位口头咨询工伤事宜,也超过了申请期限。 ...
//www.110.com/panli/panli_259619.html-
了解详情
,女,X年X月X日生。 委托代理人马某某,系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法制室主任,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某某,系该 的精神抚慰金为x元。原告葛某甲、葛某乙要求被告赔偿其上大学的教育费用x元,该项诉讼请求不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之内,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
//www.110.com/panli/panli_220593.html-
了解详情
权和发行权。为此三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1、就其侵权行为在《法制日报》上公开向三原告赔礼道歉;2、停止侵权行为;3、赔偿原告刘某某经济损失 完成;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议。双方在合同结尾处签字的情况为“甲方:河南省教育杂志社代表杨希祥”、“乙方:沈某市第二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代表刘某某、吴万用”。 ...
//www.110.com/panli/panli_115035.html-
了解详情
权和发行权。为此二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1、就其侵权行为在《法制日报》上公开向二原告赔礼道歉;2、停止侵权行为;3、赔偿原告刘某某经济损失 完成;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议。双方在合同结尾处签字的情况为“甲方:河南省教育杂志社代表杨希祥”、“乙方:沈某市第二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代表刘某某、吴万用”。 ...
//www.110.com/panli/panli_115033.html-
了解详情
权和发行权。为此三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1、就其侵权行为在《法制日报》上公开向三原告赔礼道歉;2、停止侵权行为;3、赔偿原告刘某某经济损失 完成;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议。双方在合同结尾处签字的情况为“甲方:河南省教育杂志社代表杨希祥”、“乙方:沈某市第二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代表刘某某、吴万用”。 ...
//www.110.com/panli/panli_115031.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