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行。双方所争议的ARTP软件、STAR-1000软件完成于1997年10月,其源程序量为100多万行。 以上事实,有大恒公司和美国拓能公司1996年 页“ATES”的源程序与拓能公司光碟上记载的相应源程序进行比较,得出的结论是:以上不完全相同的程序行及注释行约占总行数的25%以上。 本案一审中, ...
//www.110.com/panli/panli_114557.html-
了解详情
审判员才雪冬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樊静馨、审判员裴桂华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07年6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平云旺、娄 。被告提供了红孩儿公司拥有商标系“福建省著名商标”和“中国出口名牌”的证据。两相比较,被告商标的公众认知度应高于原告商标。第二,涉案活动不足以导致相关公众产生 ...
//www.110.com/panli/panli_113470.html-
了解详情
电话中所述供货时间与金信启航公司答辩状中所称的进货时间不一致,证明内容亦比较含糊。 除以上证据,本案的庭审笔录亦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原告邓某某作为高迪 经营的高迪厂使用该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邓某某通过公证程序从金信启航公司购买的高迪牌936A型焊台仿冒产品,是侵犯邓某某注册商标 ...
//www.110.com/panli/panli_113269.html-
了解详情
,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在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针对附企车辆厂就本专利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重工公司已经充分行使 ,具备创造性。本专利权利要求2与证据1及补充材料3公开的技术内容比较具有创造性。 专利复审委员会、附企车辆厂服从原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本案涉及 ...
//www.110.com/panli/panli_112416.html-
了解详情
专利与在先设计既不相同也不相近似。第x号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万宝冷机公司请求撤销该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北京市第一中级 于压缩机类产品的保护器,属于相同种类的产品,可以进行相同和相近似性比较。将本专利与在先设计相比较,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产品的组成结构相同,均由底壳、定位 ...
//www.110.com/panli/panli_112367.html-
了解详情
其整体视觉效果更加相近似。因此,第X号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查程序合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维持。 第三人欧迪斯公司和宝达公司均同意被告专利 的规定,且都提交了在先设计作为证据。欧迪斯公司认为本案专利与在先设计相比较,在先设计所示地板砖形状和由各单元长方形组成的几何图案与本案专利所示瓷砖几乎 ...
//www.110.com/panli/panli_112190.html-
了解详情
专利实施例1和4的试验条件分别与对比文件实施例9和10相同,在进行效果的比较时最具有可比性。对比文件实施例9和10的光学纯度均为99.5%,而本专利 依据。说明书中未披露的技术效果不应用于评价本专利的创造性,专利权人也不得在无效程序中就说明书中未披露的技术效果补充提交效果数据。本案中,张某甲主张本专利 ...
//www.110.com/panli/panli_112078.html-
了解详情
,不能予以采信。将“石材、陶瓷用锚栓”外观设计专利与附件2相比较,二者属于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其它证据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对在我国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核实其真实性。由证据形成所在国的公证机关 ...
//www.110.com/panli/panli_111039.html-
了解详情
,不能予以采信。将“石材、陶瓷用锚栓”外观设计专利与附件2相比较,二者属于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其它证据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对在我国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核实其真实性。由证据形成所在国的公证机关 ...
//www.110.com/panli/panli_110970.html-
了解详情
以异时异地、间接对比方式进行分析判断,也就是不把两种物品并列放在一起进行比较,观察者在判断时要考虑时间上、空间上有一定间隔进行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 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X号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
//www.110.com/panli/panli_110796.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