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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释放。黄某×伺机逃走。 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案件来源。 2、被害人黄某陈 人,并开车拉人到水某,积极参与实施,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被告人陈某甲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陈某甲主观上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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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已发还冯某平。 认定上述事实,经当庭举证、质证并经庭审确认的下列证据在案佐证,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及立案决定书,证实了案件的来源。 2、被告人刘 犯罪中,被告人刘某才与同案关系人作用相当,不分主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赃物已发还被害人,予以酌情从轻处罚。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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