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他人结婚生子,原告会仍然对这些共同财产享有共同份额,离婚不离家,离婚后,双方还是一起共同生活。如果条件成熟,双方可以复婚,但如果原告不签的话, 的陈述及庭审笔录在卷佐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 ...
//www.110.com/panli/panli_26618550.html-
了解详情
房子是2009年1月盖好不是事实。原告父亲为原告投资装修的房屋是被告父母的房产。原告父亲为原告装修生活用房的行为是原、被告父母为子女订婚时的约定,不 身体缺陷。被告如果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医学部门来认定。我国婚姻法并没有指出具有身体缺陷的人在不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属合法婚姻关系。对第二 ...
//www.110.com/panli/panli_24826514.html-
了解详情
郸城县人民法院,并于6月经郸城法院判决离婚。但判决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构建的部分财产和房产均未进行分割,现仍被被告一人独自占用。为维护其合法 予以支持。原、被告婚后共同财产已经郸城县人民法院(2009)郸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予以判决,且原告也无证据证明该共同财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 ...
//www.110.com/panli/panli_24633798.html-
了解详情
、被告于1997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97年8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原告携前婚生子张洋凡共同生活。张洋凡今年20岁,目前上大学。 元系其婚前个人财产,一审只将该8744元予以核减,而没有考虑该数额在该套房产增值中的比例。经审查,其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审予以核减8744元是恰当的 ...
//www.110.com/panli/panli_23164662.html-
了解详情
。由于被告无正式工作和固定收入,为抚养甘某某便利起见,房产由被告居住为宜。由于被告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婚后共同债权、债务,本院不予认定。原告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
//www.110.com/panli/panli_18366403.html-
了解详情
:原、被告于1970年登记结婚,当时,原告是新乡化纤厂职工,被告是农民,结婚后,被告到水泥厂工作,被告成为工人后,顿时身价倍增,蛮横霸道不讲理,尤其是怕 是因感情不和双方分居生活的。本案中,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离婚的情形,夫妻感情尚未达到彻底破裂的程度,只要 ...
//www.110.com/panli/panli_17150956.html-
了解详情
矛盾,使夫妻感情恶化,导致原告于2006年5月15日起诉离婚,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关系仍未好转。原告在2008年1月16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夫妻感情确 上,原审判决财产部分认定事实不清,遗漏财产处理,应予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 ...
//www.110.com/panli/panli_16522229.html-
了解详情
29日在焦作市解放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X年X月X日生一女许某婧。在婚后的生活中,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感情分歧。原告为此于2009年9月16日 对原被告的赠与,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赠与未特别说明是赠与双方的,应当视为对一方的赠与,故被告的辩解理由不成立,该房产应为原告的婚前个人财产 ...
//www.110.com/panli/panli_16417188.html-
了解详情
,她选择同谁一起生活就同谁一起生活。③我同程某婚后一直处于分居状态,根本没有共同财产;诚信小区一套房产是父母购置的与我俩无关。④原告诉称我与她人 案情,本着公平原则,酌定被告补偿原告1.5万元生活费为宜。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36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程某与被告占 ...
//www.110.com/panli/panli_16282388.html-
了解详情
小学就读至2009年秋。2009年9月17日原告与李志远再婚,婚后与李志远及其子居住在本区李志远名下房产内,当年秋被告将刘某彤转到商水县汤庄小学就读,跟随其 ,婚生女可由原告抚养为宜。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
//www.110.com/panli/panli_12861724.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