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188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经过。 13、伤情鉴定书及伤情照片:证实被害人徐某华牙齿损伤、肋骨骨折、根骨骨折构成轻伤。 14、民事赔偿协议书、收条:证实被告人王某辛、侯某、张某庚 辛、侯某、张某庚、张某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王某丙 ...
//www.110.com/panli/panli_24651358.html-了解详情
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1人轻伤故意非法损坏他人财物达三次之多,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又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邓某某在故意毁坏财物中没有参与预谋, 只保管赃款,作用小,是从犯。关于故意毁坏财物行为,认为构成犯罪。其愿意赔偿被害人钟某煌医疗费和李懿坚汽车损失费,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其辩护人 ...
//www.110.com/panli/panli_22106451.html-了解详情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提请以故意伤害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责任。 被告人程某甲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无异议,当庭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要求对其从轻处罚 意伤害被害人张某某致张某某轻伤,程某甲故意将上前劝解被害人丁某戊推倒,致丁某戊重伤,上述四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
//www.110.com/panli/panli_16120661.html-了解详情
持刀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肖某某犯故意伤害事实属实,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案发后,被告人肖 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 ...
//www.110.com/panli/panli_8981395.html-了解详情
及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犯故意伤害均无异议。被告人李某某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是:被害人对本案发生存在一定过错;事发后被告人已经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朱某某、王某甲、闫某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杨某某、朱某某、王某甲 ...
//www.110.com/panli/panli_8353029.html-了解详情
有本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笔录在卷。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乙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害人伤是第三腰椎右侧横突骨折,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四十三条规定,构成轻伤。经审理查明,关于被害人损伤程度鉴定书上记载拍 ...
//www.110.com/panli/panli_4809076.html-了解详情
,应以故意伤害追究其刑事责任。特提起公诉,请求本院依法判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某诉称,因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致自己轻伤,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 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罪事实属实,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 ...
//www.110.com/panli/panli_4466685.html-了解详情
不足、定性错误,被告人徐某乙对事故发生具有主要过错,被告人杜某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构成故意伤害,应当宣告其无罪。并当庭向某院提交了下列证据: 1 杜某某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徐某乙损伤程度构成轻伤,巴东县楚峡法医司法鉴定所司鉴医〔2009〕第X号法医鉴定适用标准错误、鉴定程序违法、违反客观事实 ...
//www.110.com/panli/panli_277320.html-了解详情
支持。故判决:一、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伤害,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二、被告人李某某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李某兴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某经济损失6880 采信。 本院认为,原审被告人李某某为琐事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对护理费标准,应参照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故王某某 ...
//www.110.com/panli/panli_152392.html-了解详情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打工,日工资50元,原审法院依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误工费显属不当。 经二审审理查明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在二审审理期间,附带民事诉讼 ,致郑某戊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郑某戊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5134.84元应当依法予以赔偿。附带民事诉原告 ...
//www.110.com/panli/panli_147102.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