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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控诉:我丈夫刘葆鑫于2009年2月27日开始被告人王某公司打工。同年7月,刘葆鑫 。 上述事实,有自诉人陈述、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诊断证明、超声检查报告、司法医学鉴定结论、医药费、鉴定费、交通费发票等证件卷佐证,并经庭审质证属实,足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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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要求两被告对已付工程款出具合格发票不能作为一项民事诉讼请求提出。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被告没有按照规定给原告开具发票行为, ,中原公司、大成公司认为,该证据不属于新证据,且证人证言不客观,不真实。不能起到证明作用。 本院认为,杨X证言证明其对地板砖进行过修复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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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运费”辩解,却更印证了上诉人证据及证人证言,该x元发票所载明上诉人对被上诉人享有债权事实成立。3、上诉人二次起诉被洛龙区人民法院驳回 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王某某经华某某联系到庭后拒绝说明任何情况。 本院认为:根据坚磊公司(2006)洛龙法民初字-4第X号民事案件自认,本院对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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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供述、证人翟XX、韩XX、席XX、白XX、连XX等人证言,禹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卷证明属实。 禹州市人民法院认为: 某甲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许刑二终字第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三项所确认:“被告人宋某刚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连XX、张XX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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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肖某某过失致人死亡犯罪及附带民事诉讼事实、情节是清楚、正确。有以下证据证实: 1、证人赵某某证明,2008年,他上海打工时认识了当时同事肖某某 腹腔内容物流出伤口外,诊断为腹部刀刺伤。经法医鉴定,孙某腹部损伤符合锐性外力作用所致,其损伤致腹部刀刺伤,胃前壁可见大小约1.5厘米长胃壁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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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中间曾有饮酒现象,酒后回到家时,死者张风良已不能下车,由二被告将死者送到了家中,据此,死者张风良不管是酒精作用或是其它原因,其意识 虽经过有关人员调解,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本案原审仅依据部分证人证言即认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判决常某某、张某甲二人赔偿5万元经济损失,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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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得义出庭作证,证人证言与三被告陈述相互印证,原告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相反证据加以反驳,根据最高某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二条 行为对事故发生作用以及过错严重程度。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丁某毛弃伤者不顾驾车逃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道路上发生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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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进行维权,不能证明春光铝合金厂债权归李某自己所有。第二组证据证人没有出庭作证,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李某提交各种信函,不能证明确已发出 胡某甲个人名片起不到证明作用,系自己印制;李某对梁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没有上诉,证明李某认可自己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其他证据与本案无关。被告胡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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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x.34元/年。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陈述、鉴定结论、医药费发票、证人证言及其其他相关书证卷,并经庭审 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李某某赔偿原告张某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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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证明原告左眼有异物,构成10级伤残情况。 10、证人证言(复印件)2份共5张,拟证明被告雇佣原告工作时受伤情况。 11、后期治疗发票(原件) ,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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