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被上诉人马某某、张某某、金诚国际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07)昌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 某某欠款数额为x.47元。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当庭陈述,《个人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信贷借款凭证》、《还款通知单》、《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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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工商行长安支行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有:1、汽车贷款申请审批表;2、个人借款合同;3、消费信贷借款凭证;4、借款借据;5、借款人的身份证;6、个人消费贷款 的一切后果。工商行长安支行已如约履行了付款义务,故其要求金某偿还借款本金某利息,并要求中汽亿投公司履行保证义务的请求,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金某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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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均订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实施之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保证人应在被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限内承担责任 贷款,一律改为向阳江发行贷款,有关企业要立即与阳江发行建立信贷关系,并缴交所欠利息。借款单位必须抓紧时间还款,否则在通过法律程序后,阳江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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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公司法第六十条规定应为无效,因未能举证证明是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理由不能成立,该院不予支持。 第X号抵押合同中,火炬 年4月30日,下欠本金9771.6078万元人民币和分段计付利息(略).70元人民币未予偿还,是酿成本案纠纷的原因,盛世公司应当偿还,并承担本案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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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定的过错,也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这是买卖合同纠纷,不是向原告借款,不应按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原告主张2000元经济损失,无任某证据证明,主张不 县支行因放假和搞年终结算,不对外营业,李某便将收取的购房款,当即以个人名义开户存人农行储蓄所27.4万元,留用2.6万元办理有关公证、房地产交易等手续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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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是:一、原审认定事实不清与错误。1、本案是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杨某甲与世纪永泰公某签订购车合同后,约定杨某甲以x元 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上述事实,有借款合同、村委会婚姻关系证明、消费信贷借款凭证、公某、自营历史明细列表及当事人陈述意见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杨某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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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被告承担。 原告工行昌平支行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予以证明: 1、个人借款合同一份,借款借据一份、信贷借款凭证一份、月还款通知单一份,证明(1)双方 情形直至借款到期日。截止2005年9月18日累计积欠借款本金为x.76元,积欠利息为x.5元,罚息为4665.24元。自2005年10月18日至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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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达公司)、被告北京北方宝琦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琦达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7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闪彤担任审判长, 支行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1、《汽车信贷合同》,证明第一被告向第二被告以贷款的方式购买车辆;2、《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借款合同》,证明第一被告和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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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1、《汽车信贷合同》,证明第一被告向第二被告以贷款的方式购买车辆;2、《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借款合同》,证明第一被告和原告之间 公司亦未按照约定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现原告要求被告王某乙归还借款本金余额及相应利息、罚息、要求被告宝琦达公司对王某乙的借款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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