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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如下证据材料:1、被告李某某、易某某2009年4月17日所离婚协议书;2、离婚证。用以证实:被告李某某与被告易某某于2009年4月17日依法 。李某某。”2009年4月17日,二被告因夫妻感情不合协议离婚,二被告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同债务,由双方平均分担。首先从出售子石款中偿还。”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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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本被告不清楚,两被告离婚协议已经明确各自债权债务归各自,故本案与本被告无关。 经审理查明:被告马xx、尹xx原是夫妻关系,原告李xx与尹xx 取回了购股款。2004年9月马xx与尹xx登记离婚,两被告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贷款由男方负责,如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仍有其它财产及债权债务,则另一方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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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原告谢某认为是夫妻双方与父母共同修建。被告鲜某某认为系婚前个人与父母、两个妹妹共同出资修建。双方争执较大。 原审法院认为,原告谢某提出离婚,被告鲜某某同意 因抚养婚生子鲜某鸣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考虑到鲜某鸣一直且表示愿继续随母谢某生活,若改变生活环境明显对其不利现实,子女应由谢某抚养。原审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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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查,丁某与傅庆于2002年1月22日结婚,2007年3月14日协议离婚。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丁某与新华北京分公司之间签订红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 ,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作为定案依据,所谓善意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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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可以确认以下案件事实: 原告胡某甲、胡某乙之母李清霞与被告胡某丙原系夫妻关系。原告胡某甲于X年X月X日出生,原告胡某乙于X年X月X日 抚养费每人每月260元。 本院认为:二原告之母李清霞在与被告胡某丙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为有效协议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履行。双方于2008年11月27日离婚距今不到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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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经公安机关查证核实,对其口述事实不予采信,对被告提供离婚协议中所指“外面债务,由男方承担与女方无关”与夫妻之间债务,不属同一概念,因此不能证明债权抵消。催款通知书在时效届满后发出,本院不予采纳。 依据双方诉辩理由及采信证据,本院确认以下事实。 2004年原告与被告相识,在双方交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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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无法认定,亦无法支持。关于被告主张与第三人李某丁离婚协议已生效,因而协议内容中对诉争之房处分受法律保护这一问题,因被告与第三人离婚时, 房屋并不享有完全产权。上诉人与李某丁原系合法夫妻,1997年10月6日,双方在民政部门签署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私房归女方(王某甲)”,可见李某丁将争议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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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起原、被告分居生活至今,被告不能履行丈夫和父亲义务,夫妻感情已达到破裂程度,原告离婚请求,应予支持。原、被告婚生两个女儿,次女一直跟随原告 问题,被告称因其看病共欠外债x元,原告只认可3000元,对此款原、被告双方各承担二分之一,对其他债务原告不认可,被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不予支持。诉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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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原告将电脑拿走。 原告质证意见:营业执照证明理发店是夫妻共同财产。租房协议不真实。完税证不是原始。购房收据不真实,不能否认购房合同。暂住证与本案 恋爱,并进行了结婚登记,但由于生活习惯、性格差异引起争执,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均同意离婚,本院应予以照准。原告要求分割共同财产,诉称出资x元和被告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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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走至今原、被告一直在分居生活,被告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双方夫妻感情,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女孩随原告生活,抚养费由 人口登记卡;3、原告熊某某和房屋出卖人李××分别房屋出让协议,用以证明:原告经手购买了出卖人李××所有位于镇平县城西三里河原城郊供销社后边集资楼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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