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标贴、购买产品的收据、代理费发票,孙某甲提供的授权书、专卖店批准书、经销协议及庭审笔录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北方大陆公司获得在第30类营养食品上的超力康 。侵权产品的售价均在100元左右,侵权产品的种类达14种之多,其所授权经营的专卖店至少已有159家,按此计算,即使每位经销者只售出一份产品,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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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作为国家特许批准的出版单位,享有作品的出版权和转载权,同时也享有汇编权、版式权等,被上诉人并不单独拥有其权利。其次,上诉人与期刊社签订正式协议将其 和二审庭审陈述意见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龙源公司作为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业务及经营期刊网的市场主体,在其期刊网上传播涉案作品,应当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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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乙方,双方就“x”商标许可使用事宜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一、甲方特许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甲方所持有的“x”和“x”商标的服装货品。三、 期间内乙方是中国境内甲方唯一允许销售“x”和“x”服装货品的公司。八、本合作协议有效期自2004年5月1日至2009年5月1日止。 2004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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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但最近原告发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非法使用原告的企业名称,并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了原告享有独占使用许可权的“双飞雁”图形注册商标。原告认为被告 支付迟延履行金。 案件受理费9117元,减半收取4558.5元由原告承担。 以上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赵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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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茂有限公司与香港大班公司、大班(中国)有限公司(两者同属鸿和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曾就专利权合作、特许经营权等有过协议。上海大班公司成立之后,也与香港大班公司有事实上的合作关系……1997年香港大班公司与上海大班公司中止合作,上海大班公司于同年9月通过其律师表示其将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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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被告之股东巨鹿公司下属机构上海市卢湾区洁美粮油食品厂在卢湾区设立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上海大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班公司),由上海大班公司在大陆生产、 中国)有限公司(两者同属鸿和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曾就专利权合作、特许经营权等有过协议。上海大班公司成立之后,也与香港大班公司有事实上的合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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