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80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崔永超,漯河市召陵区天桥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李某某因与王某某离婚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2010)召民二初字第X号 人上诉人理由不能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8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 ...
//www.110.com/panli/panli_7907982.html-了解详情
、韩某甲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审审理时间过长,程序违法;其二人户籍仍在北何庄村X组,应补偿x元房屋款项。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韩 ,双方已经离婚,并对财产作过分割,门面房系解决生活问题房屋,只有北何庄村X组常住人口才能享有,离婚朱某某已回娘家居住,门面房分配给谁是村委权力, ...
//www.110.com/panli/panli_7136705.html-了解详情
5000元,前后矛盾,原告打其公司电话,公司称其已调走。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考虑是随父亲还是母亲问题,证据2与本案无关。证据3、4恰恰证明被告没有时间带孩子 年2月6日登记结婚,2007年10月23日婚生一子名平某涵。婚后原告户籍迁入被告家,双方婚姻期间,龙亭区X乡X村按农业家庭人口分给原、被告等四人 ...
//www.110.com/panli/panli_4960629.html-了解详情
,且生育男孩秦×。现要求与被告离婚。 原告向法庭提交:1、身份证、镇平县公安局老庄派出所户籍证明一份,用以证实原、被告身份关系情况;2、镇平县X镇X 2002年3月将房产卖出外出,下落不明,原、被告分居生活至今。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五条 ...
//www.110.com/panli/panli_4646301.html-了解详情
认证:⑴关于陈店村X村出具证明,本院认为二个村委会出具证明与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及常住人口登记卡内容不符,且王某生与熊某某离婚调解协议书中也未有王某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 ...
//www.110.com/panli/panli_3853958.html-了解详情
及其母亲陈XX二人户籍迁入该房。双方在生育子女及家庭琐事等问题上发生矛盾,2007年3月15日至3月26日期间,双方就离婚问题签订三份协议, 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陈涛 审判员康万云 代理审判员李群 ...
//www.110.com/panli/panli_3077065.html-了解详情
,生前均未留下遗嘱。现“××号X室房屋”由被告使用。就“××号X室房屋”继承问题,原、被告曾多次协商,然均未果。综上,诉请法院判令“××号 协议离婚。 上述事实,有户籍资料、产权证、××银行上海市分行(售房资金归集转户)进帐单(回单)、离婚证,上海市××区××街××居委会出具证明、证人证言及当事人 ...
//www.110.com/panli/panli_2924279.html-了解详情
原告史某某与被告刘某甲离婚。另查,自1996年至今,原告户籍所在地濮阳市X村X村一直未动土地,原告家庭中只有原告母亲、原告姐姐和原告分有土地, 主张不予支持。对原告请求被告返还“三金”问题。因“三金”系原告姐姐史XX购买,原告在婚前赠与被告,属被告专用生活用品,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三金 ...
//www.110.com/panli/panli_2457588.html-了解详情
1至4证明:原、被告从1993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7、汤某某、汤某户籍证明各一份。8、杨某某之子杨某森户口本一份,证明:汤某某系争议房屋 同居生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原、被告之间不构成事实婚姻,应为同居关系,故原告提出离婚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
//www.110.com/panli/panli_1811956.html-了解详情
共同财产。 被告未答辩。 庭审中,原告根据自己主张提交如下证据: 1、户籍证明信两份。证明原告身份及三个孩子出生时间。 2、结婚证。证明原被告系合法婚姻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第(2)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www.110.com/panli/panli_302843.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