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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房屋分配给被告使用,房屋性质为公房。2005年8月10日,原、被告经闵行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同年8月17日,被告出具承诺书1份,承诺将系争房“转让给吕a居住 因此产生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本案系争公房原由被告承租,双方离婚就系争房由谁承租所作约定于法不悖。被告理应依其承诺协助原告办理相关公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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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丰(房管所代理人)、徐某、梁某某及徐某某签订协议书各一份。 原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为有效协议,应予确认。对本案焦点问题作如下评判: 一、 ,二人虽于2004年11月5日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但该宿舍楼系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故在确认王某某为股东情况下,如单树红认为对该项财产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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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1份,证明原告与前夫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归原告所有,为购买世纪花园住房打下基础。 2.原告与中国银行中牟县支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1份、原告在天安 提供证据均不予采信。 经审理查明,原告2004年5月24日与前夫达成离婚协议,约定住房和家俱归原告所有。同年7月原告在世纪花园小区购买住房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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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亩土地给付x元,征收第三人0.885亩土地给付3091.12元进行补偿发放,双方遂发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征地补偿款x.12元。第三人于 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户主是上诉人黄某甲。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未对承包土地协议分割,在南水北调工程征地前对承包土地也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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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5月与我儿子王某大协议离婚。因被告无房居住,我念及其曾是儿媳情份上,答应被告暂时居住我住房,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我位于平顶山市X路X号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被告余某某与原告之子王某大原系夫妻,1999年5月离婚。因被告无房居住,同年5月13日原告王某与被告余某某达成住房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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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X号”。 另查明,二被告原系夫妻关系。2007年10月24日,二人在尉氏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第三条约定一切债务由孟某某承担,李 应为夫妻共同债务,二被告虽然在2007年10月24日解除婚姻关系,对债务负担进行了约定,但该约定只对二被告内部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本案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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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亩土地给付x元,征收第三人0.885亩土地给付3091.12元进行补偿发放,双方遂发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征地补偿款x.12元。第三人于 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户主是上诉人黄某甲。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未对承包土地协议分割,在南水北调工程征地前对承包土地也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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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商局虽有合法登记,但其在实际中也存在着多种违规行为,如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店铺建筑物没有办理用地许可证,为非法建筑。冯某违法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可就子女抚育费负担问题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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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其前夫陈某1998年6月在襄州区民政局登记离婚协某,该协某表明,此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尚无本案讼争房某,对此原告质证无异议。 上述证据经本院 。原告还请求被告协某办理房某产过户手续,本院认为,虽然原被告双方签订合某中没有明确约定被告此项义务,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某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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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悖离,本院对该款内容不予采信。证据2、3系该组村民对于金某甲落户签订协议相关证明,但根据实际情况,金某甲在原籍已经没有分配田地,唯有依赖被告村组 。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以妇女未婚、结某、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X组织中各项权益,或者因结某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侵害男方和子女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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