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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所摄制,著作权依合同约定归嘉华苑公司所有”。 一审法院认为: 1.嘉华苑公司为涉案图片的著作权人。涉案图片的构图和采用的摄影技术,均体现了摄影者 姓名为李玲,购买的《中华图片库》系列光盘为“家庭与生活”、“老人与儿童”、“人物与肖像”、“男人与女人”、“科技与医疗”。 2.根据嘉华苑公司一审提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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