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侵害对象仍应限定为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就本案而言,邓与黄两人的行为至多是其他不构成犯罪的严重不法侵害行为。所以,不能认定邓 的调节,重视酌定量刑情节在轻罪案件中的作用。 因此,司法机关在对邓玉娇案这样的防卫过当案件定罪量刑时,特别需要考虑不同利益和价值取向的均衡:既要保护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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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认识因素上讲行为人虽然认识到其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但他更加认识到防卫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行为人对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有利因素认识的更具体清晰,虽然 娇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本人认为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结合其他情节判决免除刑事处罚还是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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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案这一具体案件,假如承审法院将邓玉娇的防卫行为定性为防卫过当是恰当的,那么,邓玉娇防卫过当行为造成的伤害后果即使真的构成了犯罪,也不 判断侵害人的侵害行为是否暴力侵害行为,是否严重危害到自己的生命安全即可决定自己是否实施防卫行为,而无须判断侵害人的暴力侵害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假如所有的被侵害人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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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案这一具体案件,假如承审法院将邓玉娇的防卫行为定性为防卫过当是恰当的,那么,邓玉娇防卫过当行为造成的伤害后果即使真的构成了犯罪,也不 判断侵害人的侵害行为是否暴力侵害行为,是否严重危害到自己的生命安全即可决定自己是否实施防卫行为,而无须判断侵害人的暴力侵害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假如所有的被侵害人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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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刑法学的专家学者就这一案件的审判结果发表了评论。我有幸读过一篇题目《邓玉娇防卫过当行为被定罪免刑有充分法律依据》的评论文章。 这篇文章共分四个 与黄两人的主观意图、手持钞票炫耀,以及梦幻城领班、服务员多人在场等情形看,邓与黄两人的行为也不符合强奸罪的特征。我个人觉得这值得商榷。 简单的生活常识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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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目前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如两极分化严重、干部腐化堕落、群众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当本案成为一个政治事件,决定其结果的就不是事实真相而是双方在社会中所处的社会地位。 于是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女服务员邓玉娇成了当前社会被压迫群众反抗压迫的象征,而侮辱他人的邓贵大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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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邓玉娇的行为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就像之前认为的一样,在邓玉娇构成防卫过当的情况下,我认为从目前证据的证明内容上看,邓玉娇的行为 行为,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20条规定,邓玉娇具有无限防卫权,可以采取无过当防卫。 第二、邓玉娇防卫适时。 根据之前论述邓玉娇在正面相对、被采取推按动作、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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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娇是被强行拉回,并先后两次被推倒在沙发上,实施防卫行为,邓玉娇对邓贵大连捅了四刀,其部位涉及邓贵大的左颈部、左小臂、右胸部、右肩部,结果导致邓 下入罪重罚,即使陈庆梅错手刺死了刘久锋(虽然这个目前没有一个定论),基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她同样也有免罚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而且,在本案中,原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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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体现之一。我国引进该理论还存在理念和体系的障碍。 【关键词】邓玉娇案件;防卫过当;客观归责理论 2009年5月10日,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 ,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524、526页。 [5]参见许玉秀:《当代刑法思潮》,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376-388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7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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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体现之一。我国引进该理论还存在理念和体系的障碍。 【关键词】邓玉娇案件;防卫过当;客观归责理论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2009年5月 ,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524、526页。 [5]参见许玉秀:《当代刑法思潮》,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376-38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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