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提供的证据,原告无异议,本院采信。 经过庭审本院综上认定的证据,可以证明本案如下事实:2014年9月22日11时20分左右,在江南小市场内, 原告殴打。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对被告的行为进行了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原告被殴打后住院治疗18天,诊断为轻型颅脑损伤等,花销医疗费7745.10元。被告 ...
//wenshu.110.com/wenshu_7658.html -
了解详情
。死者丈夫骆X阳称其是服毒自杀,而死者娘家人怀疑其是被其夫骆X阳殴打致死。双方发生纠纷。在B县公安局A派出所处理下,1月29日,死者尸体被送 人民法院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据以及所导致的后果等,对其定罪处罚及适用国家司法考试是正确的。其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 ...
//wenshu.110.com/wenshu_14338.html -
了解详情
监控录像及截图,司法鉴定意见书及病历材料,抓获经过及证人冯某某的证言,人口信息表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马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某某能自愿认罪,可酌情 ...
//wenshu.110.com/wenshu_13862.html -
了解详情
某某的证言、被害人高某的陈述、司法鉴定意见书及被告人赵某、龚某某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龚某某结伙,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赵某、龚某某均系自首, ...
//wenshu.110.com/wenshu_13214.html -
了解详情
证据清单》、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杨行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被告人方某的供述及辩解、谅解书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方某以营利为目的 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方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某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 ...
//wenshu.110.com/wenshu_12553.html -
了解详情
,相关的执法记录仪视频及截图、户籍资料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余某某殴打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余某某当庭否认 日21时许,被告人余某某报警称在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北管村附近一理发店被他人打伤,后余某某因饮酒过多返回北管村XXX号家中休息。民警汤某某接指令 ...
//wenshu.110.com/wenshu_12523.html -
了解详情
的抓获经过、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被害人梅某某出具的撤诉申请书、收条、谅解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占某某等人聚众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占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占某某当庭自愿认罪 ...
//wenshu.110.com/wenshu_12417.html -
了解详情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被民警抓获,其到案后拒不供认上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他人,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属恶势力犯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犯罪的 ...
//wenshu.110.com/wenshu_12841.html -
了解详情
鉴定意见书、案发经过、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2伙同他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多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又任意毁损公私财物 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予以支持。黄某2具有自首行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从宽处罚。先行判决的同案犯已经进行了经济赔偿,酌情 ...
//wenshu.110.com/wenshu_13370.html -
了解详情
《释放证明》、被害人马某某出具的《谅解书》及《收条》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欧某2、邹某1、邹某2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 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欧某2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欧某2、邹某1、邹某2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 ...
//wenshu.110.com/wenshu_13094.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