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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人为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 第六十二条任何由公司 的情况下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公司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七)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公司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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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 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五)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六)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七)不得利用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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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__________召开一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 。 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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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董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 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四) 公司设监事会或一至二名监事,监事会由投资者委派和选举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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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并将破产财产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程序。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法人资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进行的清算,包括自愿解散的清算 》第190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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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其一切经营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接受政府有关 六十三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受贿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事务所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或者债权人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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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 第四十九条出席会议人员的 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五)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六)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七)不得利用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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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六十八条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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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局的报告; (五 、总裁。 第五十四条 董事、总裁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以公司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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