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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票据贴现等)、主要合同承诺。下列资料的报告日期须载明: 债项类别 金额 利率 债务期间 抵押及担保的情况 其他限制条件 短期 长期 银行贷款公司 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招股说明书中有关货币金额的资料除特别说明之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八)有关地方法规中凡与本准则相抵触的部分,应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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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超过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1亿元人民币的,发行人应当按照认购金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予以返还。 (九)发行人 贷款 企业债 对内部人员及关联企业负债 合计 或有负债主要合同承诺所有债项均应区分有担保、无担保、有抵押、无抵押、不同期间不同利率分别列示。如果因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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