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力的存在可能。 (四)小结 物权公示公信主义是德国法系上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它不仅适用于动产物权,亦适用于不动产物权。而在法国、日本等立法例中,物权公示 之比较研究》(《政法论坛》2000年第2期)一文中详论之。 〔80〕我以为,从完整的意义上说,民法的价值体系包括正义、效率与安全,它们分别代表民法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1773.html -
了解详情
追求,优先满足对标的物的使用是民事救济的基本原则,由此导致商法与民法对违约责任规定的差异。民法对违法民事合同的基本救济手段是强制实际履行 [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29. [3]朱慈蕴,毛健铭。商法探源论中世纪的商人法[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47):131. [4][美]伯尔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113.html -
了解详情
的探讨。本文作者试图发一隅之见。商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论商法不能不先论民法。商法不象民法那样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还在私有制和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刚刚 认为商法是民事特别法,则意味着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制度适用于商事关系,或者说,商法是民法基本原则、制度在商事领域的特殊运用和体现。然而,商法尽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873.html -
了解详情
的追求,优先满足对标的物的使用是民事救济的基本原则,由此导致商法与民法对违约责任规定的差异。“民法对违法民事合同的基本救济手段是强制实际履行…… 钱梦珊译。东京:五国图书出版公司,1995.165. [7][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4. [8]钱玉林。商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003.html -
了解详情
冲突中,制定出人格权冲突的协调原则和具体规则。 三、人格权冲突的协调 (一)民法保护人格权的立法基点 1.民法的基本内容结构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其基本 铁川教授商榷[J].法学论坛,2006,(1). {4}杨立新.人身权法论[M].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623. {5}邸灿.公权力与私权利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5763.html -
了解详情
学术争论则肇始于古希腊。在古希腊,人格是由财产的有无和多寡决定的。财产古老而深刻的意义乃是人之为人的基本条件,失去财产便意味着失去了做人的资格, 重要的权力来源:如果人们要行使某种权力,它就必须借助组织27。这类公司与个人的实力越来越悬殊,为了真正贯彻民法的平等原则,法律赋予它们比以往更苛严的义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073.html -
了解详情
争论则肇始于古希腊。在古希腊,人格是由财产的有无和多寡决定的。财产古老而深刻的意义乃是人之为人的基本条件,失去财产便意味着失去了做人的资格, 最重要的权力来源:“如果人们要行使某种权力,它就必须借助组织27.”这类公司与个人的实力越来越悬殊,为了真正贯彻民法的平等原则,法律赋予它们比以往更苛严的义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49.html -
了解详情
和规则方面,英美法对我国立法显然没有比较和借鉴的意义。 可见,社团和财团作为民法的基本概念,虽是德国法学家们抽象思维的产物,但却是社会经济实践的产物, 得研究的问题。我认为,以合作社为主要组织形态的合作经济在现时的社会条件下,还须坚持合作社的各项基本原则,特别它是一种以为社员提供服务为目的的互助性经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638.html -
了解详情
,法律被划分为公法和私法。商法作为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关系的法律,作为民法的特别法,从根本上说属于私法的范畴。商法中关于商号、商业账簿、商代理、商行为 法律、惯例之间更为协调。正因如此,当今世界各国商法都带有较强的国际性色彩。 二、商法的基本原则 无论是在民商分立国家的形式商法中,还是在民商合一国家的实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4779.html -
了解详情
争论则肇始于古希腊。在古希腊,人格是由财产的有无和多寡决定的。财产古老而深刻的意义乃是人之为人的基本条件,失去财产便意味着失去了做人的资格, 最重要的权力来源:“如果人们要行使某种权力,它就必须借助组织27.”这类公司与个人的实力越来越悬殊,为了真正贯彻民法的平等原则,法律赋予它们比以往更苛严的义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775.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