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爱军有两点过错。其一未尽善意劝阻或提醒义务。其二,未尽合理限额内的安全保障及施救的法定义务。2、同桌饮酒人路行、漠视生命健康,以续涛的热情为由,连续 、被告诉辩意见,合议庭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二原告之子续涛饮酒死亡。二被告有无过错,应否承担赔偿责任;2、二原告请求赔偿数额是否合理,应否支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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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过量饮酒会导致行为失控,也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但两被告对麦祥现过量饮酒的危险性行为未予提醒和劝阻;在散席后,两被告应警示、阻止麦祥现酒后驾车 ,按五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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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监管措施。在不妨碍矫正对象通讯自由前提下,矫正部门通过通讯定位了解矫正对象是否脱离了监管。建立帮教基地,组织帮教对象到工厂、企业等参与技能学习。与 路路的父母即监护人,依法应承担本应由陈路路承担的侵权行为致人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刘志辉安全意识淡薄,疏忽大意,对事故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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