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损害。对于假想防卫而造成损害的责任问题,适用对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解决,即如果属于行为人主观上能够预见的,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应按过失 》。 参考文献 1、《刑法学》张明楷 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7年 2、《刑法基础论》杨春洗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 3、 《正当防卫论》彭卫东 武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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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乎精神其裁判为不当矣[ 2 ] ( P11964) 。且不论刑法的量刑,按犯罪人财产的多寡而定本身就是一种新的不平等和歧视,在法理上是错误的。[15]即使单就保护穷人而言,草案的立法目的也完全有可能无法实现,正如签注指出的那样,中西方在财产制度上是不一样的,在中国是很难判断个人的贫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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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因此,如果把犯罪意图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往往会使被告逃脱惩罚,使法律形同虚设。另外,如果对事实的无知或认识错误总是可以作为辩护理由而被接受,那么,许多虚假 之外携带有用于夜盗、盗窃或欺诈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物品,此人就构成了犯罪。在美国刑法上,有些犯罪定义既没有明确要求积极作为,也没有明确规定消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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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注又猜测为一元为七钱二分,看来这个问题在当时并没有统一规定和统一认识。在签注的要求下,修正案将罚金起自一钱以上改为一元以上并明确罚金单位与违 其裁判为不当矣{2}(P11964) 。且不论刑法的量刑,按犯罪人财产的多寡而定本身就是一种新的不平等和歧视,在法理上是错误的。 [15]即使单就保护穷人而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67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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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损害。对于假想防卫而造成损害的责任问题,适用对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解决,即如果属于行为人主观上能够预见的,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应按过失 》。 参考文献 1、《刑法学》张明楷 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7年 2、《刑法基础论》杨春洗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 3、《正当防卫论》彭卫东 武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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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道德判断或者行政法、民法的判断结论直接作为刑法判断明显不当。 将刑法规范并不禁止的结果作为中止犯中的造成损害,实际上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一方面,罪刑法定 仅有过失,则不能认定为造成损害。因为刑法仅处罚故意的侮辱行为,而不处罚过失的侮辱行为。至于在行为人发生认识错误的场合,能否将行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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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客观要件。从诈骗罪客观构成类型的规定可以看出,诈骗罪中的被害人并不要求必然是陷入认识错误的人,即被害人不一定是被骗人。刑法理论上将被害人与被骗人不是 法律的竞技场,在伪造证据上下足工夫,以欺骗法官,导致法官错误作出审查判断。从司法实践中暴露的诉讼诈骗案例来分析,当事人或为了占有他人财产,或为了侵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33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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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了传统的罪责理论,以刑事政策的考量取代刑法体系自身的判断基准,构建的是预防罪责论,即将罪责功能化,这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负责,是因为有防卫社会安全的需要 替代。这样一来,是否就将可罚性还原到一般预防之刑罚必要性?我认为,这样的激进要求在义理学上是错误的。我甚至认为,若放弃古典罪责概念所包含的价值结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80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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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了传统的罪责理论,以刑事政策的考量取代刑法体系自身的判断基准,构建的是预防罪责论,即将罪责功能化,这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负责,是因为有防卫社会安全的需要 替代。这样一来,是否就将可罚性还原到一般预防之刑罚必要性?我认为,这样的激进要求在义理学上是错误的。我甚至认为,若放弃古典罪责概念所包含的价值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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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位和意义 长期以来,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这样两种错误的思想观念和做法:其一,认为我国刑法对犯罪规定的量刑幅度较大,刑事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的罪过形式中,只能相对地说,直接故意由于对构成要件事实认识充分,在意志上积极追求,犯罪的主观恶性最大;间接故意中,尽管行为人对构成要件事实也同样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06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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