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的人大都有一个论点:物权行为理论妨害交易公正。以买卖合同为例,出卖人转让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一旦交易当事人进行了不动产登记或动产交付之后,如果合同无效或被 的问题。因为A所代表的利益与C所代表的利益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利益:一种是静态的财产归属利益,一种是动态的财产流转利益,又称交易安全利益。众所周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191.html -
了解详情
通谋,以虚假的买卖合同将该物转让给第三人。这时,赞成物权行为者能说该第三人的主观状态还是“无所谓善意恶意”吗? 以下再对善意取得制度和物权行为理论在 是一个价值问题,是一种立法政策、立法选择,不是一个必然的事实问题。法国,日本规定单纯的债之合意就能引起物权变动,奥地利等规定债权行为与交付登记之事实相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850.html -
了解详情
文中,谢老主要强调了私法自治是为物权行为理论的价值基础: ⒈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 行为与买卖合同割裂开来,那么交付行为的正确和正当与否也失去了评价标准。 ⒋就登记来说,其本身并非民事行为,而是行政行为。 而针对否认物权行为的意见,孙宪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5886.html -
了解详情
解释,即一方面,财产已经转移,但成为其原因的法律关系并未发生,现实与期待之间出现了不一致,这是一种事实状态,另一方面,公平原则不希望把这一不 的产生有其独立的原因,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建立的基本依据是物权出让人和物权受让人之间独立物权意思表示的外在表现形式-即不动产登记和动产占有交付的客观事实,法律依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100.html -
了解详情
解释,即一方面,财产已经转移,但成为其原因的法律关系并未发生,现实与期待之间出现了不一致,这是一种事实状态,另一方面,公平原则不希望把这一不 的产生有其独立的原因,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建立的基本依据是物权出让人和物权受让人之间独立物权意思表示的外在表现形式-即不动产登记和动产占有交付的客观事实,法律依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592.html -
了解详情
文中,谢老主要强调了私法自治是为物权行为理论的价值基础: ⒈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 行为与买卖合同割裂开来,那么交付行为的正确和正当与否也失去了评价标准。 ⒋就登记来说,其本身并非民事行为,而是行政行为。 而针对否认物权行为的意见,孙宪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824.html -
了解详情
历经弥久而不衰的生命力,这一理论对我国物权理论的建构同样有借鉴意义。笔者通过对物权行为理论的解析认为.物权行为理论作为一种物权变动理论,具有巨大的实践 物权公示原则之内容的体现。关于必须(应当)交付占有和必须(应当)登记的规定,恰恰是债权法上的义务,这就体现出了物权行为理论中分离原则的内容;如果不作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8397.html -
了解详情
履行买卖契约或其他以移转所有权为目的的契约而践行的交付,并不是一种单纯的事实行为,而是一项以包含有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的物权契约”。这普遍被认为是萨氏提出 必然导致无因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仍存在着物权行为无因性问题,物权行为仍是无因的。 在第(5)种情况下存在无因性问题吗?以最高额抵押为例。最高额抵押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547.html -
了解详情
作为其善意的确定标准。这样,因不动产登记与动产的占有是一个客观的事实,故其所确定的善意标准是一种在外界容易识别且在司法上比较易行的客观标准。因此 忠:论物权法[M],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1;李永军:我国民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权行为吗?[J],北京:人大复印资料,1998(9);何宗泽:论物权行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1409.html -
了解详情
作为其“善意”的确定标准。这样,因不动产登记与动产的占有是一个客观的事实,故其所确定的善意标准是一种在外界容易识别且在司法上比较易行的客观标准。 :论物权法[M],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1;李永军:我国民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权行为吗?[J],北京:人大复印资料,1998(9);何宗泽:论物权行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781.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