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诉弃权(injurecessio),还是后来万民法上的交付(traditio),都是导致物权变动不可或缺的形式。只不过,罗马法对所有权“让与”和债“契约”混淆不分,它们在 条等条文规定,如非因债权人原因(比如因登记机关的原因)导致未登记,抵押有效,但其不能对抗第三人,显然也系采公示(登记)对抗主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402.html -
了解详情
行为,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及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所说物权变动,是指物权变动的事实,非指物权变动的合意或物权行为。而所谓区分原则,只是在 教育出版社,1992年2月版,第56-71页。 [11] 孙宪忠:《物权行为理论中的若干问题》(J), www.civillaw.com. [12]梁慧星《我国民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379.html -
了解详情
而特殊动产采用登记要件主义,例如各种交通运输工具的转移,动产抵押的设定等。第二、三种效力就是物权公示的公信力。在下文中对占有和登记的公信力作出论述 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26条规定:“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依法享有该项物权。权利人处分该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但受让人明知权利人;应当取得该项权利,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959.html -
了解详情
其着眼点并不在于债权人“碾转”获得标的物之事实)。此处应当指出的是,前述学者关于物权的追及效力与优先效力重叠的说明是不妥的:在债权人所扣留债务人处的财产中 优先受偿;(2)抵押权与地上权并存于一物时(以设定了地上权的土地设定抵押,或者以设定了抵押权的土地再设定地上权),如果抵押权设定在先,则当抵押权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910.html -
了解详情
先设定的抵押权优先于后设定的抵押权,须两项抵押权设定于抵押人的同一财产)。 纯依理论分析,当物权请求权与所谓债权请求权发生冲突时,因 了极为详尽的规定(第927-929条)。 [31] 台湾地区民法典将基于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分为“返还请求权”、“妨害排除请求权”和“预防侵害请求权”三种(第767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908.html -
了解详情
享有该所有权。 这样矛盾的认识同样表现在各国的法律之中,根据各国法律规定,判断物权正确性的标准有以下两种: 第一,事实标准。这个事实就是权利人依据合法依据取得 两种规定。我国担保法第41条规定, 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64条第2款规定:“质押合同自质物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891.html -
了解详情
可能。1974年的普鲁士民法典认为特定物的债权依据标的物的交付或者在抵押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即可物权化,即所谓的“取得权源和形式”的理论。这种理论是以不 动摇,例如,关于防止封建复辟的理由,也许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的时候,的确是物权法定的一个相当重要的考虑,然而,社会发展至今,封建复辟的实力早已荡然无存,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576.html -
了解详情
是通过法律行为、正常交易获得所有权,或者因 “背于善良风俗”无法获得所有权;而不采物权行为的立法通过善意取得同样也获得了所有权,或者由于恶意同样无法获得所有权,二种 34、59、66~67页。)。最后,物权行为理论的创立很好地解释了保留所有权买卖、让与担保、动产抵押、融资租赁等法律行为的性质与内容,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540.html -
了解详情
,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皆可发生善意取得。[[6]]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中也认有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7]] 德国法上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见于德国民法典第892条和第893 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则不以此二者为生效要件,如继承等。(4)土地登记局的错误。如登记机关错把A的抵押登记为B享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514.html -
了解详情
,尤其现实经济社会,所有权保留的附条件买卖、让与担保、融资租赁、动产抵押等交易形式的盛行,动产所有人已不能保持自己恒常占有的状态。 尚宽。物权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30. [3]王泽鉴。民法物权论(通则所有权)[M].台北:三民书局,1999.29. [4]钱明星。物权法原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407.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