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争议的五间房屋马A与其母孟X各享有一半所有权,在其母去世后根据公证遗嘱内容马B继承两间半房屋,是合法的。责任编辑按:本案的正确处理,涉及 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B与马A所争议的五间房屋建于1966年,属家庭共同财产,当时被上诉人马A为家庭主要劳动力。1974年分家之情有证人证言,本院予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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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和张某、张一、张四、张七共同签名的《继承房产权》以及1994年5月26日张某某签署并经长沙市公证处公证的《声明书》,可以确认袁家岭14号房屋系 的门面分配给兄弟姐妹。但由于张二、张三、张四坚持要求完全按张某某《遗嘱》中确定的面积比例分割房产,如此一来张某只能分得21平方米的门面,双方虽经合议庭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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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间房屋中属于本人的产权份额要求析产。由于本人对于刘xx的公证遗嘱不认可,故对房屋中属于父母遗产部分要求按法定继承,由刘xx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关于母亲刘xx遗留的退休金人民币29,586.84元及丧葬费人民币4,825元,共计人民币34,411.84元,要求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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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属于遗嘱推定的某一继承人所有的财产变成了该继承人与其 配偶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显然违背了遗嘱人的意愿.而巨这也将导致逻辑上的混乱和法理上的难L} 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订立夫妻财产契约,并按规定予以登 记或公证。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婚后所得财产,除法津明确规定归一方当事人所有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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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万玲与马万良所争议的五间房屋建于1966年,属家庭共同财产,当时被上诉人马万良为家庭主要劳动力。1974年分家之情有证人证言,本院予以认定 ,争议的五间房屋马万良与其母孟宪荣各享有一半所有权,在其母去世后根据公证遗嘱内容马万玲继承两间半房屋,是合法的。责任编辑按:本案的正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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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万玲与马万良所争议的五间房屋建于1966年,属家庭共同财产,当时被上诉人马万良为家庭主要劳动力。1974年分家之情有证人证言,本院予以认定 ,争议的五间房屋马万良与其母孟宪荣各享有一半所有权,在其母去世后根据公证遗嘱内容马万玲继承两间半房屋,是合法的。责任编辑按:本案的正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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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万玲与马万良所争议的五间房屋建于1966年,属家庭共同财产,当时被上诉人马万良为家庭主要劳动力。1974年分家之情有证人证言,本院予以认定 ,争议的五间房屋马万良与其母孟宪荣各享有一半所有权,在其母去世后根据公证遗嘱内容马万玲继承两间半房屋,是合法的。责任编辑按:本案的正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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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陈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陈某某认为涉案房产应该按照《遗嘱》进行分割。双方几经协商不成,酿成纠纷,形成诉讼。以上事实,有《公证书》、《 某某和陈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陈某某共同签名的《继承房产权》以及1994年5月26日陈某某签署并经长沙市公证处公证的《声明书》,可以确认某某14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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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承租人,可以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指定一名家庭成员在其死亡后继续承租。被指定的承租人未与原承租人同户籍共同生活,且与原承租人同户籍 继承人依照法定范围和顺位继承公有住房租赁权的继承方式。 公有住房租赁权的法定继承在共同居住人享有优先继承权、继承人不具备承租公有住房资格时的处理,承租公有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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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法有效、被继承人是否前后立有多份遗嘱、是否有公证遗嘱、需要见证人在场的遗嘱其见证人是否适格、遗嘱是否为生活困难又没有经济来源的继承人保留 物品情况。 6、 车辆拥有情况。 7、 公司、企业股权拥有情况。 8、 其它共同财产拥有情况。 9、 当事人双方婚前财产拥有情况。 10、 双方有无财产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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