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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证明事实清楚,本院予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志明、李飞飞,无视国家法律,因自己所在公司地界和当地村民发生争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对被告人李志明辩护人辩称李志明在本案中对他人所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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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必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这是成立医疗事故一个限制性条件。造成就诊人死亡较容易理解,现在一般是指心跳、呼吸停止,瞳孔散 了修正,与我国现行刑法相衔接,可以作为我们认定医疗事故犯罪主体重要参考依据。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医疗事故犯罪主体是医疗机构(包括国有、集体和个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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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2010]188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并依照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0年9月3日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亚臣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成立。辩护人辩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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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尽力赔偿,希望能够得到从轻处罚。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不持异议,辩称:庞路在按被害人手之前,被害人已经被李大陆扎伤,庞路按被害人手 也无他人协助,庞路更是毫不知晓,故庞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被告人一贯表现较好,系初犯,偶犯,有自首情节,被告人愿意尽力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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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于2010年4月26日受理后,经审查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条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李耀华独任审判,于2010年5月4日 证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黄小腾酒后挑起事端,执凶器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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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2010)118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6 月 1日公开开庭 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张理培、李莹霖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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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鉴定书,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证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路明、路振云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在共同犯罪中,路明、路振云均是主犯,被告人路明犯罪时 。以上证据经法庭质证核实,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路明、路振云故意殴打他人致使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在共同犯罪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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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棍上血迹已被破坏,不再具备与死者血迹做同一认定鉴定条件认定上述事实证据有:1、物证:三角铁棍 2、鉴定结论:(1)河南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原审被告人梁六成帮助案件当事人毁灭重要物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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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法,证据间能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所认定事实。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延银因故与被害人张进根发生争执时,持刀将张进根左大腿捅伤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罪名成立。辩护人辩护意见经查,除被告人张延银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被害人张进根用拳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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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认定。被告人李辉犯罪后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本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其家庭具有监护和帮教条件,对被告人李辉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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