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实施,也可以由二人以上分别实施,共同充实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抢劫罪、强奸罪等,若某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就可能形成上述混合主体共同犯罪。例如 是必须回答的问题。但关于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性质的认定,刑法学界并未形成一致性见解,主要有主犯决定说、主职权行为决定说、区别对待说、身份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6264.html -
了解详情
一人实施,也可以由二人以上分别实施,共同充实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抢劫罪、强奸罪等,若某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就可能形成上述混合主体共同犯罪。例如 是必须回答的问题。但关于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性质的认定,刑法学界并未形成一致性见解,主要有主犯决定说、主职权行为决定说、区别对待说、身份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6238.html -
了解详情
的主观目的是抢劫的话,则该入室后即被制止的行为就不能说是完全符合了抢劫罪的客观要件的行为,而只能看作为犯罪的未得逞。从此意义上讲,犯罪构成要件说, 意志以外的原因。但是,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犯罪未遂的认定范围理解得过于广泛,而将犯罪中止限定在一个非常狭小的范围之内,即只有在行为人是在没有任何意外原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0556.html -
了解详情
争议的焦点是法律适用问题。现行刑法第269条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是对刑法第263条一般抢劫罪在立法上的完善与补充,必须同时具备前提、时间、目的条件才能构成 不是出于上述目的而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则不能适用转化型抢劫的有关规定,应直接认定为一般抢劫罪或有关罪名论 处。本案中,被告人在接近鱼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9792.html -
了解详情
所谓的客观的处罚条件。众所周知,德日刑法理论一般采取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责任的犯罪论体系,据此,一个行为是否成立犯罪,要依次进行构成要件该当性(符合性)、 严重后果持故意时,应当如何处理?显然,定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均不合理,而不认定为犯罪更加不合理,间接地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82086.html -
了解详情
标准的,就是抢劫数额巨大,否则就不是。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排除用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去认定抢劫数额巨大。例如行为人明显以数额巨大甚至特别巨大的财物为 ,达到犯罪目的者,是犯罪既遂;未达犯罪目的者,是犯罪未遂。那么,抢劫罪的目的是什么呢?当然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抢劫犯虽然使用了暴力,虽然已经将被害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7184.html -
了解详情
的行为。但是,在行为人抢夺财物是否使用暴力这一点上,观点不一。在行为人抢夺财物的过程中确实存在抢夺对象使用强力致被害人不得不放弃财物或死伤情形,以致于司法实践中 1、王作福 认定抢劫罪的若干问题及刑事司法指南 2、赵秉志 刑法 新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周振想 中国新刑法释论与罪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3292.html -
了解详情
在较大争议。因而,为便于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对抢劫罪的正确理解和准确认定并与其他容易混淆的罪名加以区别而着重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一、 主编:《新编中国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8] 万选才:《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辨析》,人民司法,2001.10 [9] 王孝江:《寻衅滋事罪研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4698.html -
了解详情
,不应根据行为人是否预见了能够抑压对方的反抗或者被害人感到了何种程度的恐怖这种主观标准来判断,而 必须抽象地论定,需要按照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行为人和 对象的直接性。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实施胁迫,直接面对被害人而进行。 ③其他方法的认定 抢劫罪的本质是强取他人财物,为了强取通常会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因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2802.html -
了解详情
抢劫罪的人身强制性。由于携带凶器抢夺毕竟只是实施抢夺行为,很难确定被害人身心是否受到实际的强制,但行为人却可表现出暴力性。这种暴力性在行为人携带凶器被外界所能 和抢夺罪,实行数罪并罚。 三、 对携带凶器抢夺认定为抢劫在具体处罚时应注意的问题 抢夺罪与抢劫罪的社会危害大小相差较大,刑法对两罪规定了不同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7876.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