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殴打。此时,在他的主观意识里,他并没有想伤害刘某健康权的追求,也没有要剥夺刘某生命权的故意。因殴打而身体健康损害结果,特别是在发生死亡结果的情况 见到,导致死亡的发生,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综上所述,王某对刘某的伤害行为属于殴打行为,对于死亡的结果也并不是积极追求的,刘某死亡结果的发生是过于自信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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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案件均涉及到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问题。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寻衅滋事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 拿手机的行为,但仔细分析这两个行为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苏某与加油站李站长没有直接矛盾,他酒后闯入站长室殴打李站长的行为,属于酒后耍威风、寻求精神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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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结果。被告人和被害人系夫妻,双方因琐事经常性发生打架,在本案发生之前,并没有造成什么危害性的结果。这次打架被告人用了足以致被害人受伤、甚至死亡的工具剪刀来扎 其本身并没有亲自为其丈夫治疗,但从其嘱咐其儿媳、姐姐的行为可以看出其主管恶性并不大,扎伤其丈夫也是由于一时冲动,不堪忍受其丈夫的殴打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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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结果。被告人和被害人系夫妻,双方因琐事经常性发生打架,在本案发生之前,并没有造成什么危害性的结果。这次打架被告人用了足以致被害人受伤、甚至死亡的工具剪刀来扎 其本身并没有亲自为其丈夫治疗,但从其嘱咐其儿媳、姐姐的行为可以看出其主管恶性并不大,扎伤其丈夫也是由于一时冲动,不堪忍受其丈夫的殴打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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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性问题,原告通过各种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从该案来看,学校的行为是没有错误的。 【法律风险提示及防范】 从本案看出,我国应该加强关于学校开除学生的 面的立法。 【相关法律法规集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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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特定,不具备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客观上虽然他们采取了殴打等不正确的手段,但对被害人并没有造成较大的伤害,不具备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但可 一般主体。两者的不同点:1.抢劫罪只能暴力侵害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基本上没有限制;2.抢劫罪只能是当场进行威胁,而敲诈勒索罪既可以当场威胁,也可以通过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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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案件均涉及到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问题。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寻衅滋事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 拿手机的行为,但仔细分析这两个行为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苏某与加油站李站长没有直接矛盾,他酒后闯入站长室殴打李站长的行为,属于酒后耍威风、寻求精神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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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的定性。本案被告人刘志远等人在凭暴力逼取的借条索款时,从表面上看没有暴力或胁迫行为,但是,其多人多次寻找、拦截被害人刘栋,凭暴力逼取的 当场实施暴力的胁迫意图,是胁迫行为的特殊表现形式;被害人刘栋鉴于已遭其多次殴打,面临被告人刘志远及其同伙的淫威,必然产生如果不满足被告人的财物要求,将要再次遭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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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案件均涉及到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问题。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寻衅滋事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 拿手机的行为,但仔细分析这两个行为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苏某与加油站李站长没有直接矛盾,他酒后闯入站长室殴打李站长的行为,属于酒后耍威风、寻求精神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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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的定性。本案被告人刘志远等人在凭暴力逼取的借条索款时,从表面上看没有暴力或胁迫行为,但是,其多人多次寻找、拦截被害人刘栋,凭暴力逼取的 当场实施暴力的胁迫意图,是胁迫行为的特殊表现形式;被害人刘栋鉴于已遭其多次殴打,面临被告人刘志远及其同伙的淫威,必然产生如果不满足被告人的财物要求,将要再次遭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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